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访谈 >

在线访谈:“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网友留言
 14    1 2 下一页 尾页   
主持人:
2021-03-12 09:12:31 发表
各位网民朋友,上午好,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关注中国舞阳网在线访谈栏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服务职能,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舞阳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晓明同志做客中国舞阳网在线访谈栏目,就3.15纪念活动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刘局长您好,和网友认识一下吧。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消协副
2021-03-12 09:08:52 发表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进行交流互动。首先感谢各界人士、广大网友长期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和消费者协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广大网友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把消费环境建设好,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好,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推动消费高质量发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马上就要到了,在此我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向广大网友和广大消费者问好,祝大家节日快乐!现在,我将和大家一起就“3·15”纪念活动有关情况进行探讨和交流,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谢谢大家!
 
主持人:
2021-03-12 09:04:24 发表
下面,访谈正式开始,请广大网友踊跃参与。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消协副
2021-03-12 10:37:02 发表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在此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再见!
 
 主持人:
2021-03-12 10:32:34 发表
由于时间关系,本期关于3.15活动的有关情况在线访谈到此结束。关于网民朋友提出的新问题,我们将继续给予答复。感谢到场嘉宾,感谢网民朋友的积极参与,也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中国舞阳网的发展。
 
皓月:
2021-03-12 09:37:42 发表
网购到假冒伪劣商品如何投诉?
回复: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平台内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就是说既可以向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管理机关投诉,也可以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投诉。

网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聊天记录要保存完整,这些可以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萌萌:
2021-03-12 09:34:56 发表
七日无理由退货退款的时间怎么计算?
回复: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七日无理由退货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

 
去留无意:
2021-03-12 09:22:49 发表
“消费者网购商品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回复: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可以依法要求卖家修理、更换或退货,如给你造成其他损失的,可同时要求卖家赔偿损失。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组织调解或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必要时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注意搜集保存相关证据,如卖家的营业资格、商品销售信息网页、卖家网店所登载的宣传照片、文字内容、销售承诺,以及与卖家之间的交易、协商过程记录等。因虚拟证据具有不稳定性,容易丢失,必要时你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全,或者在起诉至法院时申请证据保全。

 
学霸:
2021-03-12 09:22:18 发表
消费者网购发生纠纷应该向谁投诉?
回复: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投诉,由其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由其实际经营地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水舞:
2021-03-12 09:21:46 发表
当前,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如何规定的?
回复: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国梦:
2021-03-12 09:20:52 发表
遭遇欺诈消费者行为如何维权?
回复: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亮亮:
2021-03-12 09:19:22 发表
欺诈消费者行为如何认定?
回复:

刘晓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县消协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对欺诈行为做了明确规定。如果经营者的行为构成《办法》和《规定》所称的欺诈行为,即可以认定经营者构成《消法》第五十五条所指的欺诈行为。

 

 14    1 2 下一页 尾页   

网友留言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我也说两句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