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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
地址: 舞阳县人民路中段29号
邮编: 462400
电话: 0395-7121320
传真: 0395-712132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信箱: wygh320@126.com 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 姓名: 蔡良红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的工运方针和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研究制定全县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定期向舞阳县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报告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工会以“引导职工跟党走、帮助职工解忧愁”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激发职工劳动热情、提升职工技能素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注职工安危冷暖”职能;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本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对影响下级工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和问题,负责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三)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措施和制度等草案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调研,组织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全县各级工会提供政策服务;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河南省工会条例》的贯彻执行;指导各级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
      (五)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全县经济社会事务管理;指导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民主管理各项权利;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依法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强对农民工入会及服务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方代表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为职工和基层工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帮助;受理职工的来信来访;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在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
     (七)负责全县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协助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委、办、局(公司)党委(党组、党工委)管理工会干部;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引导广大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增强主人翁意识,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组织和发动职工投身改革和建设,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活动;开展网上工会和职工普惠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协助企业搞好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县劳动模范的评选管理工作;承担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工作;承担县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健全联系和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帮助职工解决日常工作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协助政府做好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会专项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工会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管理工会财产,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 职能 联系电话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建工作部)

负责县总工会重点工作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调查研究;负责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工会统计年报工作;负责行政、后勤等保障服务工作,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爱国卫生、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机关综治和平安建设、依法治县工作;负责机关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分包社区工作;负责机关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指导机关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县总工会机关及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综合部

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会组建、会员发展工作,做好工会组织、工会会员信息统计和会员会籍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干部协管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县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联络、提案办理工作;组织、管理、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推进企事业单位厂(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责“三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负责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反邪教工作,指导开展职工思想教育,承担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职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全县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县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建设先进职工文化。
      参与劳动和技能竞赛、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负责我县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协调职工技术创新、职工技能提升等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和工匠培育选树、班组建设等工作,承担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国、省、市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选、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推选、表彰、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指导和推动职工技术协作工作。
      参与有关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的研究制订;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劳动关系的监测预警、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工会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配合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调查了解困难职工状况,健全联系和服务职工的长效机制,指导和组织实施扶贫帮困、就业创业援助等工作;做好工会有关农民工的服务协调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做好对劳动关系领域和涉及职工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推动建立集体协商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推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负责工会维稳和职工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工会法人资格证办理、管理工作;指导职工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研究拟定工会系统财务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负责县总工会经费的管理及本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县总工会本级留成工会经费,负责县总工会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考察和审核需要县总工会补助经费的项目,提出补助经费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总工会所属资产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工会资产管理工作。
      承担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工会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女职工工作、生活、学习、教育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监督实施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工作;负责指导实施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和婚恋交友、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女职工素质提升、建功立业竞赛和其他适合女职工自身特点的活动;负责县总工会计划生育工作。

 

下属机构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一)负责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生活生活救助等服务。
      (二)负责工会会员卡办理。
      (三)组织和实施职工普惠服务项目。
      (四)负责网上工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工会工作数据库和网络安全工作。
      (六)为全县广大职工提供学习场所,提高广大职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
      (七)指导全县广大职工业余文化生活,陶冶职工情操。
      (八)组织职工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培养“四有”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