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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地址: 舞阳县舞光路中段
邮编: 462400
电话: 0395—5921656
传真: 0395—5921657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信箱: wyxhjbhj@163.com 职务: 局长 姓名: 徐进攻
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环境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市、县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政策意见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台账,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负责监督检查全县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运行、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及环保产业发展。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有关标准、技术规范;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六)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县范围内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恶臭气体、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机动车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指导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

(八)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环境科技成果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的引进工作;组织全县环境保护设备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利用外资项目。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担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 职能 联系电话
内设机构
综合股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综合治理计划;指导协调全县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制定全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意见,管理环境保护基本建设投资及环保专项资金;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指导环保示范工程建设;负责环保产品、设备的质量监督、认证和环保标志管理工作;负责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工作;负责全县环保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政策规定;组织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计、调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分解落实情况和日常减排信息数据,核算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台账;负责监督检查全县重点污染减排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组织落实考核各乡镇污染减排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组织落实全县排污许可证制度;承担全县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目标的运行、管理。
 

 
业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组织开展全县环境监测工作;调查评估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环境信息网络和环境监测网络的有关工作;负责水资源环境保护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承担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的有关工作;制定全县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规定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全县污染源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乡镇之间环境污染纠纷的协调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处理;参与对违法排污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有毒化学品的环境管理和有害废物越境转移的审核备案;负责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的贯彻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行政应诉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环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环境问题的信访工作;承办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担全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评价、项目环境评价工作,指导全县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按规定审核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协调跨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协调、监督全县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农村土壤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