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办理 | |||
姓 名: | *** | 写信时间: | 2021-02-06 16:12:28 |
类 别: | 投诉 | 状 态: | 已回复 |
承办单位: | 城市管理局 | ||
主 题: | 商铺音响噪音扰民 | ||
内 容: | 县长您好,我是一名高中生,假期在家学习受到楼下奶茶店的广告音乐影响,导致不能正常学习。海南路北段吃鸡战场奶茶研究室,每日使用音响播放广告音乐从上午持续至下午六时,与店家协商未果,音响声音反而更加的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店家此行为涉及法律规定,恳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 ||
处理意见: |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执法队员现场约谈了店内负责人,要求其播放广告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下一步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将对噪音扰民事件持续关注,经劝导无效不能整改的,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具体办理人:高文辉 联系电话:13613951889 负 责 人:丁平福 联系电话:13839557990 回复时间:2021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