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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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上午好,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关注中国舞阳网在线访谈栏目。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今天,我们邀请到县公安局局长屈大浩同志 、县安监局局长郑宏耀同志做客中国舞阳网在线访谈栏目,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下面,访谈正式开始,请广大网民踊跃参与。 

主持人:今年我县出台了《舞阳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请县公安局屈局长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域和禁放时间。

屈大浩(县公安局局长):舞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边界为:西至西环路,东以青岛路为界,北至四环路,南以南环路为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时间:从2017年1月10日起。

舞阳人:舞阳县为啥要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屈大浩(县公安局局长):近年来,随着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日益凸显,广大群众以及社会舆论对禁限放的呼声越来越高,舞阳县响应群众呼声,结合舞阳实际,出台了《舞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燃放烟花爆竹很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污染空气和城市环境。烟花爆竹燃放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物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鞭炮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刺激呼吸道,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有关监测数据表明,每年大年初一,我国绝大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都等于或差于轻微污染,其中部分城市的空气质量为“重污染”、“中重度污染”。

三是噪声扰民。“一家燃放、四邻不宁”,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放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绿草青青:请问舞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包括哪些?

屈大浩(县公安局局长):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包括所有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蓝天:公民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怎么处罚?

屈大浩(县公安局局长):根据《舞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烟花爆竹行为,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舞之梦:请问我县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郑宏耀(县安监局局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经营,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符合规定的相关材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需要强调的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有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产品。

心雨:如何将《舞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落到实处?

屈大浩(县公安局局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执法难度较大,需要政府组织协调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县公安局依照规定将依法严格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安监局将停止审批禁燃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依法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规定》和相关方案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另外,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也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相关工作。

春秋:如何保障举报和劝阻公民的正当权益?

屈大浩(县公安局局长):根据《舞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县公安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接到举报、投诉后,会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县公安局、安监局对举报的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核查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星空:公安局就开展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屈大浩(县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就如何开展好烟花爆竹工作采取三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规条例、政府通告,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对查处的违规燃放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教育群众,震慑违法。

二是积极协调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学校、物业公司等单位,通过张贴《通告》、入户宣传、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栏宣传等方式,使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村庄增强宣传的广度和密度。

三是利用公安微博、微信等网络工具和短信群发等渠道,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向辖区重点防火单位及宾馆、饭店以及各办证窗口单位发放、张贴《通告》。

玲玲:公安局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措施如何落到实处?

屈大浩(县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将从四个方面落实细化工作,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逐个签订责任书。对禁放区域内的内部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酒店和小区物业要逐一签订禁放责任书,督导禁放区域内单位和小区物业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要立即制止、劝阻燃放、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重点管控。对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单位,以及其他防火重点单位,要全面进行排查,加强管理,做好禁放宣传,严格落实禁放责任,加强巡查,严防违规燃放。

三是夯实工作责任。采取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分包各派出所、落实领导靠前指挥。县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所分管单位禁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落实。禁放区域内的派出所主要领导要落实划片包干,对禁放工作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出具体的网格化管理分布图,每个网格都要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加大巡查执法力度,确保实现禁放目标。要针对春节、元宵节期间各种婚宴、庆典活动较多的实际,重点对宾馆、饭店进行排查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落实劝阻职责。禁放区域外的派出所要对禁放宣传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加大力度宣传《舞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舞阳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严防本辖区的各单位职工和群众在禁放区内发生违规燃放行为。

四是落实联动机制。落实以110报警服务台为龙头的快速接处警机制,制定完善禁放查处制度,建立健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制,完善举报事项的受理、查处等办理制度,严格实施考核问责,确保各相关警种、部门形成联动合力。

国忠:请问郑局长您对今年我县在城区禁燃烟花爆竹这种做法如何看待?

郑宏耀(县安监局局长):作为一名安全监管工作者,从安全角度来讲,我是非常赞成这种做法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特别是儿童及未成年人对烟花爆竹的危害认识不足,极易造成炸伤手、炸伤眼等现象,禁放烟花爆竹能够有效减少和杜绝这种人身伤害事故;二是在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也容易引起烟花爆竹火灾事故,禁放烟花爆竹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三是禁放烟花爆竹这种做法必然会减少烟花爆竹在生产、运输及储存等方面存在的危险,能够减少生产、运输及储存方面的事故;四是禁放烟花爆竹能够对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减少了垃圾、噪音及对空气的污染,有利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当然,烟花爆竹的燃放是我们中华民族辞旧迎新的一个传统,建议大家可以在禁燃区域之外进行燃放。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必须注意安全。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本期关于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在线访谈到此结束。关于网民朋友提出的新问题,我们将继续给予答复。感谢到场嘉宾,感谢网民朋友的积极参与,也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中国舞阳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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