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舞阳县人民路中段综合楼二楼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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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 wuyangtzb@163.com | 职务: 常务副部长 | 姓名: 许忠克 |
职能介绍 |
第一条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办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漯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舞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承担对台工作职责。县委统战部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决策部署,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研究拟订全县统一战线的有关政策并推动落实。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协同其他部门做好县政协换届工作。 (四)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五)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动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六)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领导和管理全县民族宗教事务,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根据分工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参与拟订、推动落实全县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开展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八)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全县对台工作。负责全县的对台经贸工作。负责全县各部门与台湾各个领域的交往、交流与合作。负责中央、省、市台办交办的台湾上层重点人士和我县在台湾的上层重点人士的联络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全县涉台重大事务和重大事件,指导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它社会团体的涉台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九)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侨务工作政策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全县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县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县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受县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
科室 | 职能 | 联系电话 |
内设机构 | ||
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
负责统战部内外的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秘书事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催办、查办工作;承担会务、文电、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后勤接待、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收集、处理统一战线的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部长办公会议、综合性会议的记录、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审修和会务组织工作。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县工商联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负责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和企业统战工作;研究制定非公有制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 |
0395-7121854 |
干部党派股 |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统战干部、新阶层人士的学习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协助县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进行干部管理;负责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人事的管理,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方针政策;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以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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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股 |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和《河南省清真食品管理办法》,依法对民族宗教事务进行监督和管理。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负责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指导县基督教“两会”、县伊斯兰教协会等宗教团体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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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台工作股(侨务工作股) |
掌握台湾政局及两岸关系动向,综合了解全县对台工作情况。负责对台胞台属政策落实工作。负责来我县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掌握台湾舆论方向,进行对台方针、政策和台湾形势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对台宣传工作。负责我县与台湾的新闻交流。指导和协调全县对台经贸工作。研究拟定全县台商投资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对台经贸方面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县台商重大投资项目、大宗贸易等对台重要经贸活动。协调指导台资企业的认定、管理和审批。受理台资企业投诉,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负责台商投诉案件的协调处理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台侨商投资、捐赠项目的实施、协调、配合、管理工作。指导县台资企业协会工作。负责我县因公赴台交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协调我县与台湾在经济、文化、学术、教育、体育等领域交流事宜。 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统筹协调各民主党派、县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推动华侨华人来舞开展经济、文化、科技的合作与交流。做好华文教师外派工作。承办有关涉侨事项的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我县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承担组织开展涉侨宣传工作。指导引进侨资侨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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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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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
(一)宣传贯彻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承担全县各宗教团体的联系服务和政策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