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10 月 11 日 23 时,青岛市共发现 6 例新冠肺炎确诊
病例和 6 例无症状感染者,为有效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
特做如下紧急通知:
一、凡 9 月 27 日以来,有青岛旅居史的我县居民,特别
是与青岛市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曾到过青岛市市北区或接
触过市北区人员的居民,到过青岛市胸科医院或接触过胸科
医院病人的居民,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居住地小区(村庄)
报备相关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接受所在单位、居
住地小区(村庄)健康管理。
二、自 10 月 12 日起,由青岛来舞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核
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全县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发热
患者采取闭环管理措施,全部由专人按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
门诊就诊。
四、我县居民如确需前往青岛,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从
青岛返舞后,应主动配合我县的相关防控措施。
五、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
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
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
习惯。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