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舞阳县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公示

来源:    信息时间:2020-11-10     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切实落实《2018年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升舞阳县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农村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治污能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加快乡村振兴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原则1、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2、示范先行,梯次推进

  3、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4、远近结合,分期实施

  5、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三、规划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 《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 《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CJJ/T163-201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2013年)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农用泥质》(CJ/T309-2009) 《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CJ/T441-201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6) 《室外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年版)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7959-2012) 《农村户厕卫生标准》(GB19379-2003) 《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 《农村改厕管理办法》(试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2019) 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

  2、国家和地方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

  (3)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8〕1083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建城〔2015〕130号)

  (5)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

  (6)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6号)

  (7)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9〕5号)

  (8)《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豫建村镇〔2018〕36号)

  (9)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2019年3月)

  (10)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豫办〔2018〕14号

  (1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豫建〔2018〕209号)

  (12)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9〕175号)

  3、相关规划资料

  (1)《河南省舞阳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

  (2)《2019年舞阳县政府工作报告》

  (3)《舞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舞阳县文峰乡总体规划(2018—2035)》

  (5)《舞阳县孟寨镇总体规划(2017—2035)》

  (6)各乡镇政府工作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 四、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舞阳县下辖的13个乡镇(不含舞泉镇)及下辖所有村庄(行政村共373个),其中乡镇包括:吴城镇、北舞渡镇、莲花镇、辛安镇、孟寨镇、太尉镇、文峰乡、保和乡、马村乡、侯集镇、姜店乡、九街镇、章化镇。 五、规划期限近期:2019-2022年;

  中期:2023-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六、规划目标规划近期受益自然村数量为139个,受益人口为10.4万人,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1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20.5%。

  规划中期受益自然村数量为302个,受益人口为21.4万人,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41.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2.0%。

  规划远期受益自然村数量为694个,受益人口为48.4万人,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5.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6.5%。

  加强尾水资源化利用,规划期末尾水资源化利用率争取达到50%以上。

  污泥处置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和资源。 时间 受益自然村数量

  (个) 受益人口

  (万人) 治理覆盖率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 近期(2019-2022年) 139 10.4 19.0 20.5 中期(2023-2025年) 302 21.4 41.3 42.0 远期(2026-2035年) 694 48.4 95.0 96.5 第二章 规划方案 一、排水体制各镇区及村庄采用雨污完全分流制的排水系统。 二、污水收集模式规划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模式:城镇集中收集、村级集中收集和分散收集三种模式。

  1、城镇集中收集

  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按照接管优先、以镇带村的原则,对位于各乡镇城镇污水处理厂主干管周边且污水可以自流入主干管的村庄,应优先确定为城镇集中收集村庄。

  2、村级集中收集

  人口密度较大的村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在管道敷设相对比较便利的条件下,采用单个或几个村庄集中进行生活污水的收集。

  3、分散收集

  对于村庄规模较小的村庄,或由于地形等限制不宜与周边村庄聚集区敷设连接管网的村庄,采用分散收集的模式。 三、总体布局已编总体规划的乡镇,污水设施在布局时与已编总体规划相结合;未编制乡镇总体规划的,以舞阳县总体规划中对乡镇的布局为依据;各村庄能共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尽量共建,距村庄聚集区较远的自然村,单独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本次共规划污水处理设施273座(含现状提升改造的污水处理设施3座),其中规模较大的污水处理厂(站)190座,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设施83座。 四、污水量预测1、镇区污水量预测

  根据舞阳县城乡总体规划和孟寨镇总体规划及文峰乡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区人口规模,同时结合实际调整相应的用水指标,综合确定镇区污水量。

  各镇区综合生活用水定额远期取180L/(人•d),日变化系数为1.4,排污系数取0.8。

  2、农村污水量预测

  农村污水收集量由下式确定:污水收集量=用水总量×η×φ。本次规划采用的居民用水指标值取80L/(人•d),在校学生的用水指标值取30L/(人•d);η为排污系数,考虑历史数据及发展状况,确定村庄取值为0.8,学校取值为1.0;φ为污水收集率,各村庄取值为80%,学校取值为100%。

  规划以2018年统计人口为基数,采用综合增长率法对远期人口规模进行估算。中心村和近期建设涉及的村庄人口规模,以现状人口为基数进行计算。 五、出水排放要求规划的镇区污水处理厂及处理规模大于等于500m³/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出水标准按照一级B执行;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尾水直接排入沙河的镇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按照一级A执行。

  处理规模小于500m³/d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执行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的相关要求。其中规模大于10m³/d (不含)的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直接排入GB 3838 Ⅱ、Ⅲ类水体和湖、库等封闭水体时,执行一级标准。出水直接排入 GB3838 IV、V类水体和水环境功能未明确的池塘等封闭水体时,执行二级标准。出水排入沟渠、自然湿地和其他水环境功能未明确水体等时,执行三级标准。规模小于10m³/d (含)的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三级标准要求执行。 六、尾水利用要求尾水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无法进行污水资源化利用,需设置排放口时,尾水宜利用村庄周边沟渠、水塘、土地等途径进一步净化后排入受纳水体。

  尾水利用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应的标准或要求。 七、污水处理工艺镇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为一级B的设施,采用一体式化粪池+A2O法;排放标准为一级A的设施,采用一体式化粪池+A2O法+深度处理。

  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排放标准选择采用SBR法、生物接触氧化、净化槽等处理工艺,优先考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个别没有兼顾到的小居民点采用一体式三格化粪池,按河南省地方标准《一体式化粪池》(DB41/T1605)执行。 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就地处理或收集后异地处理。污泥收集后异地处理时,可将多个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输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也可设置移动脱水机巡回脱水处理。 九、污水管网1、管网敷设

  规划收集管网分为主次管网,主管网沿主次街道布置,次管网主要为村庄内部巷道或住户门前小路上布置的管网。

  污水出户管的最小埋深一般采用0.5-0.7m,所以收集管网起点最小埋深也应有0.7m。

  规划收集管网的埋深起端覆土不小于0.7m,下游管道埋深一般在3m左右,最深不超过5m。

  2、管材选择

  本项目污水管道管材推荐采用以下方案:村庄和街道污水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横穿公路顶管部分的污水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管。 第三章 工程规划 一、排放标准选择镇区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要求,出水标准按照一级B执行;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尾水直接排入沙河的镇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按照一级A执行。

  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及尾水直接排入沙河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执行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820-2019)》中的一级标准,尾水直接排入三里河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执行二级标准,其余的执行三级标准。 二、禁止排放区域根据漯河市及舞阳县水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舞阳县县域内的农村生活污水经污水设施处理后产生的尾水,禁止排入以下区域:

  1、澧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及县域范围内划定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

  2、南水北调引水管线两侧的保护范围;

  3、沙河湿地公园。 三、排水口选址1、现状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南水北调引线保护范围、澧河保护区范围内的村庄,配建污水处理设施时,通过埋管等方式将尾水排出口设置在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要求尾水最终不得汇入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水体。

  2、其余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口在设置时,应结合周边河流、沟渠、坑塘等自然水体合理设置,满足水污染排放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优先考虑再利用,其次考虑就近排放。 四、村庄污水收集模式分类规划污水收集模式划分为四类:一是纳入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的村庄;二是纳入乡镇级污水系统的村庄;三是村级集中收集的村庄;四是分散收集的村庄。 五、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各镇区及村庄污水量的预测,规划期末共设置污水处理厂(站)190座,小型污水处理设施83座。其中,镇区污水处理厂采用A2O工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根据排放标准选择采用SBR法、生物接触氧化、净化槽等处理工艺。

  1、辛安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芬张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2座,其中刘庄污水处理站为现状改建,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8个,服务人口20664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6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6个,服务人口3672人。

  2、文峰乡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段庄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22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47个,服务人口26855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7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7个,服务人口3027人。

  3、吴城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南陈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7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39个,服务人口33008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5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5个,服务人口2539人。

  4、保和乡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前刘(郭庄村)、郭庄(郭庄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24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37个,服务人口31582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21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1个,服务人口12598人。

  5、孟寨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20座,其中孟王村污水处理站为现状扩建,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36个,服务人口41289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1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1个,服务人口527人。

  6、马村乡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4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31个,服务人口32715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3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3个,服务人口1484人。

  7、北舞渡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鹿店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8座,其中贾湖村污水处理设施为现状改建,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12个,服务人口14238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1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1个,服务人口352人。

  8、章化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5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6个,服务人口32480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2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个,服务人口1484人。

  9、侯集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碾张村、马庄村、汤庄村、秦庄村、大张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7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9个,服务人口38789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2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个,服务人口1328人。

  10、太尉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邢庄村、朱埠口(朱埠口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0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17个,服务人口21752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1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1个,服务人口864人。

  11、莲花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白庄(白庄村)、前李(吴李村)、孙庄(吴李村)、天边杨村、玉皇庙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2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4个,服务人口34465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1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1个,服务人口469人。

  12、九街镇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拍刘村、王渡口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8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32个,服务人口39269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3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个,服务人口2254人。

  13、姜店乡

  规划镇区污水处理厂1座,负责处理中心镇区及姜西村、李湾村的生活污水;村级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共17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29个,服务人口35407人;分散收集处理设施共1座,覆盖村庄(含自然村)共1个,服务人口586人。 六、尾水利用优先考虑尾水的资源化再利用,尤其是水源保护区、南水北调保护区、澧河、沙河沿线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尾水尽可能的循环使用。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尾水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农、林、牧、渔业用水。主要包括农田灌溉、造林育苗、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

  2、农村市政用水。主要包括农村中的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

  3、环境用水。主要包括新型农村中观赏性景观用水、湿地环境用水等。

  4、补充水源水。主要包括补充地表水和地下水。采用补充水源水的,应根据操作方式(喷洒法和注入法)的不同、用途(饮用水和非饮用水)的不同、回灌方式和目的的不同,按照相关规定,分别执行不同的水质标准。 七、管网工程1、镇区管网工程

  文峰乡和孟寨镇根据已编的乡镇总体规划确定工程管网,其他各乡镇根据舞阳县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及污水处理辐射范围等,合理确定污水管网工程。

  本次规划镇区共需建设污水管网147.96km。

  2、村庄管网工程

  根据各村庄现有道路、地势地形,确定本次规划各村庄共需建设污水管网2230.71km。 八、厕所革命1、户厕改造

  2019年年底计划改造60%,明年年底计划改造85%。未进行三格式户厕改造的或正在进行改造的,在布置化粪池的位置及埋深时,要充分考虑与未来污水管网的衔接。

  2、公共厕所

  镇区公共厕所应以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独立式公共厕所为辅,移动式公共厕所为补充。村庄公共厕所宜采用独立公共厕所为主,优先选择水冲式厕所,在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未配建投入使用时,可暂采用三格式化粪池的形式,由化粪池清理车定期进行清运。

  各村庄公共厕所数量按照每千人1座的标准进行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1座公厕。

  根据规划,共需公厕714座,2018年开始进行建设57座,另需新增公厕657座。 第四章 运维管理 一、组织架构建立县级政府为统筹主体、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和考核体系,构建“监管、运管、责任、协管、服务”的监管框架。

  规划建议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为组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舞阳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运维模式县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维机构的加入。

  将县域内所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打包给运维公司,由运维公司统一运行维护。

  主管部门建立农村污水运维监管平台。 三、管理制度为保障运维的正常运作,确保运维工作有章可循,运维服务机构应制定基本管理制度,供日常运维管理工作使用,以指导生产工作、约束员工行为、达成运维目标。

  1、谨慎运营惯例;

  2、培训制度;

  3、运行管理制度。 四、管护机制应严格执行县、乡镇、村、运维公司、管理员五位一体的管理制度。

  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并安排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专项资金。

  运维公司负责进行管护,实现运维区域全覆盖、平台信息全共享。

  舞阳县相关部门要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相关考核办法,细化乡镇、村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县相关部门和运维公司要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 五、环境监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控系统,对水量水质进行定期监测监控;建立和完善管理台账,形成终端信息反馈管理机制。结合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并执行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建立运维管理评价结果与运维经费及乡镇考核挂钩的奖惩机制,逐步提高运维效率。 第五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国内污水处理目前产生的直接投资效益并不突出,其经济收益主要表现为间接地投资收益,并通过防止水污染而减少对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表现出来。 二、社会效益1、污水处理设施的建成使用,可提高乡镇及村庄的基础设施水平,改善环境质量,起到美化乡镇和村庄的作用;

  2、可大大减少点源污染,有助于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促进节能减排;

  3、通过农村污水治理,可提高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4、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三、环境效益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是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造福社会的环境保护工程,对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改善当地投资环境、吸引投资等都是极其重要的。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舞阳县委、县政府治水的战略部署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具体实施的分工负责机制。

  要动员各村群众积极参与到污水治理工程建设中来,使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技术保障1、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把关;

  2、积极开展污水管理教育工作;

  3、加强污水处理专业队伍建设;

  4、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

  5、规范基础资料的积累与管理。 三、资金保障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的统筹主体,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同时多渠道扩宽资金来源。一是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安排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积极做好项目申报,谋划项目储备,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三是整合各类扶持资金,形成叠加效应,优先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四是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五是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发动村民通过投工投劳的方式实施生活污水治理,鼓励经济能人、外出乡贤等捐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探索村民付费购买服务机制。 四、监管保障定期对排水管渠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巡查,保持排气阀、压力井、透气井等附属设施的完好有效,及时进行截污口的清理。

  建立农村污水运维监管平台,在各镇区、村庄污水处理站点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将全县污水处理设施集中监管,实现动态全程监测,全县村镇各污水站点实现无人值守,远程监控,切实做到“系统性、一体化、全覆盖”,保证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稳定运行。
附件:规划图集.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