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舞阳县2020年恢复生猪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来源:    信息时间:2020-11-23     阅读次数:

  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及生猪养殖场户:

  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促进转型升级,我县将依据《舞阳县畜牧局关于印发<舞阳县2020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舞牧〔2020〕81号)文件精神实施2020年恢复生猪产业发展项目。现就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及奖补对象

  对2020年期间新建或改扩建的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奖补。已享受2020年度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该项目。

  二、奖补内容及标准

  (一)新、扩建猪舍。选择具有发展潜力、前景较好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新扩建猪舍,带动全县生猪产业稳定发展。项目选址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条件,项目完成后达到“畜禽良种化、养殖标准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选择有建设意愿且有足够新建猪舍场地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户)建设猪舍。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奖补资金直接支付给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及奖补标准:

  1、砖混结构猪舍。猪舍为砖混结构,用水泥砂浆内外抹面,猪舍檐高不低于2米,墙体24公分以上房顶必须有隔热层(彩钢瓦10公分以上或泥瓦结构)。奖励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按猪舍平方数进行奖补,每平方奖补200元,单场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

  2、温室大棚猪舍。猪舍围墙0.8-1.2米,水泥内外抹面,地面水泥硬化10-15公分,上建有标准养殖温室大棚。奖励方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按猪舍平方数进行奖补,每平方奖补80元,单场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二)猪舍改造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猪栏、食槽、自动饮水装置、控温系统、饲喂系统的升级改造,改造完成通过验收后,按项目总投资40%给予奖补,单场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

  三、项目申报时间、实施程序

  (一)自通知发布起10日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咨询电话:0395-7136535;电子邮箱wyxxmj@126.com)提出申报,填写《舞阳县2020年度恢复生猪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申报截止日期12月2日。

  (二)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对申报养殖场户进行核实,汇总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单位。

  (三)县畜牧局对上报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复核,指导制作项目建设计划书,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逐渐申请验收。县畜牧局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验收人员分乡镇逐场进行验收。项目全部验收结束公示后,统一拨付奖补资金。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严格选取项目建设单位,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项目建设单位要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且不得位于禁养区内,新建养殖场无法提供备案材料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实行承诺制,养殖场建成后3个月内办理备案材料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近两年有重大违规违纪、不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不得享受该项目。

  (二)切实保障养殖场利益。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组织建设,不违规操作、暗箱操作,严格把关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企业全额追回资金,并纳入“黑名单”,确保财政资金不流失、不浪费,真正用于有需求的养殖场。

  (三)确保项目如期建设。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主动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

2020年11月23日
 

关于舞阳县2020年恢复生猪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