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公告

来源:    信息时间:2021-02-26     阅读次数:

 为加快推进我县老旧及高能耗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依法合规开展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按照《漯河市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商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漯农机〔2020〕17号)和《舞阳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舞农机〔2020〕37号)要求,我县计划在本县区域内征选确定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现就具体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舞阳县正常运营的各类农机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经营范围中含废旧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等业务。

  二、申报条件

  (一)农机报废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农机合作社)须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等业务。

  (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有业务管理和档案资料存放办公室。

  (三)有专门的、面积不低于一千平方米的拆解和存放报废农机场地。

  (四)有必要的拆解设备(拆解工具、起吊设备、电气焊等)和消防设施(干粉灭火器材)等。

  (五)没有出售已报废农业机械和发动机、车架、变速箱等主要部件违法行为,没有拼装、收购和销赃农业机械等违法行为。

  (六)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符合国家环保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11日)向舞阳县农机主管部门提交《舞阳县从事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后附)、舞阳县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质材料清单要求内容(后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式三份。

  (二)县级审核。舞阳县农机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资质进行现场勘验审核,2021年拟择优确定2家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

  (三)市级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企业上报漯河市农机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本市媒体和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舞阳县城人民路西段

  申报单位:舞阳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原县农机局)

  联 系 人:王战洪

  电 话:7331233 13683957027

  附:1、舞阳县从事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申请备案表.doc

        2、舞阳县农机报废回收企业资质材料清单.doc

  舞阳县农机推广服务中心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