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舞阳县档案馆关于公开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 舞阳县档案馆    信息时间:2021-04-15     阅读次数: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展示中国共产党伟大奋斗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彰显档案史料在讲好党的故事,传承红色基因方面的独特价值,舞阳县档案馆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党成立以来与舞阳相关的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1、档案文献资料。反映与舞阳相关的党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事件的档案资料。包括党史人物的讲话记录、日记、书信、照片、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音视频、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等;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电报、布告、老报纸、老杂志、老画报等;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2、反映建党以来舞阳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资料。

  3、社会各界围绕建党一百周年举行的在全县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4、其他能够反映中国共产党历史的各类史料。

  二、征集要求

  1、档案资料应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具有永久保存价值,除原生电子文件外应为原件,原则上不接受数字化件和复印件、复制件。

  2、提供档案的单位、团体、个人保证所提供档案资料内容的客观、真实。

  3、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4、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三、征集方法

  本次征集属无偿捐赠。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县档案馆捐赠。凡符合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档案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四、联系方式

  捐赠人可直接到舞阳县档案馆办理捐赠事宜,也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征集捐赠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0395-7331104

  联 系 人:陈晓红

  电子邮箱:wyxdag@163.com

  联系地址:舞阳县宁波路北段舞阳县档案馆

  邮政编码:462400

  舞阳县档案馆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