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舞阳县畜牧局关于实施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公告

来源: 县畜牧局    信息时间:2021-09-06     阅读次数: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快我县生猪良种推广应用,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自《舞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现将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项目目的

  通过项目实施,在我县全面推广普及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提升生猪的生产性能和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我县生猪良种化水平,减少疫病传播,增加养殖收益。

  二、项目补贴规模、范围及期限

  补贴规模:全县完成不少于0.6万头能繁母猪人工授精补贴,补贴精液2.4万份,项目总资金24万元。

  实施范围:全县能繁母猪饲养场(户)。

  补贴期限:2021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项目补贴标准、补贴方式

  1、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按每胎分初配和复配,使用2份精液,精液补贴标准:10元/份。

  2、补贴方式:县财政部门根据县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结算补贴资金。未经项目管理程序、不在项目供精单位名录的、不在项目供精种公猪名录的不得纳入项目补贴范围,不得使用项目补贴资金。

  四、项目确定供精单位

  根据《河南省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标准规定:

  供精单位: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年审合格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优先选择独立建站,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设施、管理规范、种畜系谱档案齐全的站(场)作为项目供精单位;供精单位采精种公猪存栏30头以上,配备有种公猪饲养、精液采集、生产检验、动物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有一名获得国家资格认定的技术人员。供精种公猪: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要优先选用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遗传评估成绩优秀的种公猪。我县主要用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白等三个品种。望舞阳县域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猪站或养猪场于2021年9月10日前到舞阳县畜牧局办公室备案。县畜牧局对备案的种猪场或规模养猪场进行考察,确定2021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并在舞阳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列入项目供精单位名录。

  联系人:刘鹏杰

  联系电话:0395-7136535

  舞阳县畜牧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