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县各畜禽养殖场户:
为提升养殖场户防疫条件和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增强抵御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能力,完善养殖场户清洗消毒设备建设,研究出台了《舞阳县2021年养殖环节移动式清洗消毒机项目实施方案》,在全县畜禽养殖环节购置一批移动式清洗消毒机,用于全县养殖环节畜禽养殖场户的日常清洗、消毒使用,现将有关申报程序通知如下,请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同时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做好项目宣传、统计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平台备案过的畜禽养殖场;
(2)场址基本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3)依法申报检疫,服从管理,动物防疫设施、台帐档案资料健全,近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违法行为。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申请购置移动式清洗消毒机的养殖场户。
(二)购置方式、支持标准。通过政府采购一次性购买移动式清洗消毒机;每台移动式清洗消毒机招标控制价3200元,畜禽养殖场户承担20%,项目资金承担80%。
三、实施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舞阳县2021年移动式清洗消毒机项目申请审批表》,经所在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审核后,统一向县畜牧局申报。县畜牧局对递交申请材料的养殖场开展实地审核、确定项目业主。提交申报材料时间:2021年11月1日-7日。
(2)上缴自主承担资金。按照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上报申报表7天内将自主承担的20%购机款打到县畜牧局账户。自主承担资金暂按招标控制价每台3200元的20%即640元上缴,待政府采购价确定后,按实际价将剩余资金退还给上缴场户。
(3)采购交付。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采购完成后一次性将采购的移动式清洗消毒机交付给畜禽养殖场户使用。
附件:舞阳县2021年移动式清洗消毒机项目申报表.docx
舞阳县畜牧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