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来源:    信息时间:2022-07-29     阅读次数:

  舞征预告〔2022〕5号

  为保障舞阳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舞阳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辛安镇茨园黄村和舞泉镇双庙村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现就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地块一:拟征收土地位于规划的贾湖大道,青岛路与茨园黄村之间。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辛安镇茨园黄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地块二、三:拟征收土地位于南环路东段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舞泉镇双庙村。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征收服务中心会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预公告期限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县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县征收服务中心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95-7122311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