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舞阳县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舞牧〔2024〕17号文件要求,县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对2023年实施防疫物资的养殖场进行了验收。现将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舞阳县畜牧局反映。
舞阳县畜牧局联系电话:0395—7136535
附件:舞阳县2023年养殖环节防疫物资补助项目公示表.xls
舞阳县畜牧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