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23〕24号)精神,按照《漯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漯财监〔2024〕6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舞阳县自然资源局
舞阳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检查重点
(一)舞阳县自然资源局、舞阳县政务大数据中心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舞阳县新阳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24年6月11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24年9月30日前结束。
四、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其他相关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
五、检查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舞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7129356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