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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舞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来源: 舞阳县农业农村局    信息时间:2024-07-09     阅读次数:

  根据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和省、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依法依规遴选确定舞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育机构的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经验、跟踪服务能力以及涉农培训业绩等情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培育机构。

  二、目标任务

  2024年,舞阳县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347人,其中包括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种养加销能手。

  三、资质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培训资质或职业教育培训资质的学校、科研院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且有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固定的培训场所、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以及现代教学设备等培训实施条件;

  2、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门的财会人员(兼职的财会人员应有机构委托书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3、具备与培育任务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有一定的涉农培训经验和业绩;

  4、自愿在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育工作,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接受培育任务安排和各级主管部门对培育过程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不予参加遴选:(1)三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培训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2)有群众投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3)有诚信不良记录的。

  四、遴选认定程序

  1.在舞阳县政府网站发布遴选培训机构公告。

  2.相关机构对照条件自愿申报,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3.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依据《舞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评分表》(附件2)进行评分,评审结果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会讨论确定。

  4.将认定结果在舞阳县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4年舞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五、需提供材料

  1、相关机构填写申报表并依据评分表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2、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按照评分表顺序编排,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密封报送。

  六、时间安排

  请具备条件的培育机构于7月12日下午18:00分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地址:舞阳县农业农村局院内东楼二楼科教股,(联系人:赵女士,联系方式:0395-7338969),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附件:1.舞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

            2.舞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doc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