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无障碍| 县委 政府
通知公告

舞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

来源: 舞阳县自然资源局    信息时间:2024-04-23     阅读次数:

舞征预告〔202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舞阳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2日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舞征预告〔2024〕2号),地块1拟征收土地作为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因权属遗漏,现增加一个权属村,调整后拟征收红线范围不变。根据相关规定,现就该地块涉及项目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补充公告征收范围

  舞泉镇张楼村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县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林业事务服务中心和拟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将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4 年 4月23日至 2024 年5 月9日。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