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我省开始实施对高中阶段“建档立卡等四大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的政策。当时,我校共有符合条件的学生229人,按当时的收费标准每生免除了350元。2016年底,我市出台高中收费政府指导意见,学校按1200元收取了当期的学费和住宿费。上级主管部门发现此问题后,学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并退补。经统计,共有229名学生每生应退850元合计194650元。截止2018年8月7日,此款项已通过本地中行全部转入了学生个人账户,同时告知了学生及家长。
特此公告。
舞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