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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城市供水厂收费项目公示表

来源:    信息时间:2018-08-24     阅读次数:

 
按照《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全县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提醒告诫书》要求,现将我单位收费项目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
水费 居民用水 第一阶梯:1.80元/吨 用水量在13吨以下(含13吨)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舞阳县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漯发改价管【2015】104号
第二阶梯:2.70元/吨 用水量在14吨(含14吨)以上20吨
(含20吨)以下
第三阶梯:3.60元/吨 用水量在21吨(含21吨)以上
非居民用水 3.00元/吨
水资源税 居民用水 0.35元/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7】44号)
非居民用水 0.40元/吨
垃圾处理费 4.50元/户/月(不含在水价中) 《舞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收管理暂行办法》(舞阳县人民政府令【2007】2号)
污水处理费 居民用水 0.85元/吨 《关于调整我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漯发改价管【2017】417号)
非居民用水 1.20元/吨
供水工程施工费 以工程预算为准 《河南省通用安装预算工程定额(2016)》
投诉电话:039533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