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的公示公告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示公告,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3〕31号),下达金额543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的要求,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的原则下,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到项目单位。
三、资金分配(附件)
四、咨询服务监督电话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河南省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漯河市监督电话:0395-3121908   
舞阳县监督电话:0395-7126028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xls

舞阳县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