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案
俗话说得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出门一杯酒,亲人泪两行。夏天来了,大排档、路边摊的生意又开始火了,一盆盆小龙虾敞开吃,一杯杯扎啤下肚那叫一个爽啊。然而,记住了,酒后一定不要开车,否则,风里雨里,交警在各大路口等你哟。近日,正逢夏季2号行动时期,舞阳交警利剑出鞘,向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发起攻势。7月16日晚,就成功等来了一个赴交警约的酒驾者。
2018年7月16日晚,舞阳县交警大队各中队执勤民警根据大队安排部署在辖区内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1时05分许,一男子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豫D****被舞阳县交警大队孟寨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面包车驾驶员李某权,平顶山叶县人。当晚,李某权和一个朋友相约在北舞渡桥边钓鱼,钓鱼途中两人一时兴起便一人喝了一瓶啤酒助兴,钓到一半李某权对朋友说:“这边风太大了咱换个地方钓吧”。于是李某权驾驶自己的面包车拉着朋友沿章化乡干渠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康庄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逮”个正着。随后执勤民警用呼出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位置上的李某权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权1800元处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舞阳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精对人的大脑有麻痹作用,令人反应迟钝,甚至行为失控,饮酒后人的反应速度要比正常情况慢2-3倍。研究表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没有饮酒时的16倍。同时我们也告诫广大驾驶员朋友,生命无返程,酒后勿驾驶!酒驾害人害己,请自觉做到抵制酒驾,安全出行,绝不触碰“酒后驾驶”这条高压线,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