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6)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数量 |
1 | 舞阳县公安局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10 |
2 | 舞阳县人民法院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10 |
3 | 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10 |
4 |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5 |
5 | 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3 |
6 | 舞阳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2 |
7 | 舞阳县交通运输局 | 非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1 |
8 | 舞阳县科学技术局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2 |
9 | 舞阳县吴城镇人民政府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3 |
10 | 舞阳县九街镇人民政府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2 |
11 | 舞阳县保和乡人民政府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1 |
12 | 舞阳县供销联合社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2 |
13 | 舞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2 |
14 | 舞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非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2 |
15 | 舞阳县城市管理局 | 非全日制辅助类岗位 | 10 |
合计 | 65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安排,学习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工作。
3、舞阳县内常住人员,同时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进行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具体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要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前电话预约,经初审通过后,到电话预约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以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面试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和人社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公示
经审核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后,通过适当途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聘用期限和待遇
人员被录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公益岗就业人员依法订立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单位缴纳部分),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舞阳县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五、政策咨询
地址:舞阳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一号窗口
咨询电话:0395—7338010
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