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走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新路程

今年以来,舞阳县司法局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调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优势,积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大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舞阳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上半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社会矛盾纠纷787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调解协议涉及金额近116.75万元。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织牢调解组织网络。根据市司法局印发的《关于规范和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队伍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舞阳县以县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核心,14个乡镇调委会为中心,396个村级调委会为重心,交调委和婚调委两个专业性行业性组织为靶心,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不断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特属调解品牌。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员专业化建设,积极吸收退休教师、村两委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确保在每个乡镇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中保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赵栓志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保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调解委员会”,舞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余得祥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成立舞阳县“赵栓志调解工作室”,同时在辖区内设立联络点,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舞阳品牌。
三是畅通工作机制,发挥“两所一庭”实效。舞阳县司法局在充分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主阵地作用的基础上,建立以村(社区)调委会为网眼的排查调处动态管理网络,开展日常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活动,积极推广“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法庭调解资源,通过建立“组织领导、信息推送、属责调处、重点联调、司法确认、引导分流”六项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两所一庭”试点机制开展以来,各级调解组织联合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10余起。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建设的新思路,创新机制,提高服务群众能力,着力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更新的理念、更好的服务,让“枫桥经验”在舞阳开花结果,为平安法治舞阳贡献出新的基层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