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加大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恶案件指导管理监督力度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管理,确保扫黑除恶行动取得实效,县司法局加大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指导管理和监督力度。
近日,县司法局党组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哲率法制室工作人员到全县四家律师事务就律师事务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强化监督管理进行工作督导,重申纪律要求。督导过程过,各律所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均能按要求依法有序的进行。
张局长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对各律所做出要求:全体律师要切实提高政治定位,积极投入进来,尤其是广大律师要增强“四个意识”,在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时,一是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是律师在辩护代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四个“坚决杜绝”。三是遵守廉政纪律,律师事务所除正常收取服务对象代理费外,不得额外收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财物、接受宴请或其他任何好处。四是律师事务所必须建立健全律师代理辩护黑恶犯罪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对律师代理辩护黑恶案件的警示提醒和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必须对涉黑恶案件做到集体讨论研究;对律师代理辩护涉黑恶犯罪案件,必须按要求及时报告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