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闪电2号”行动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闪电2号”行动的通知》(漯文执〔2024〕5号)文件精神,舞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派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深入扎实开展了此项工作。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一是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或未签订规范旅游合同等旅行社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是学校周边书店、书摊销售含有暴力、封建迷信、色情内容的图书及刊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等违法经营行为。

  此次行动由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向兵带队,详细明确执法队员的责任,分别检查了学校周边书店、书摊是否存在凶杀暴力、封建迷信、色情淫秽等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库和屏幕画面是否含有违禁内容的问题及旅行社是否存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等方面,做到全面检查不遗漏。

  此次“闪电2号”行动自2024年6月13日8时至2024年6月14日8时,共出动执法车辆3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共检查娱乐场所4家次、出版物零售单位7家次、旅行社5家次,纠正违规行为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