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职能


 

( 一 ) 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 二 ) 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 三 ) 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请求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

( 四 ) 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的工作,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 五 ) 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 六 ) 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市政府、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 七 ) 承办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省、市、县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 八 ) 围绕中心工作进行政策研究,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属性进行调查分析,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 九 ) 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政府各部门、各乡镇的文秘工作;负责县政府机要文件、档案的保管、整理、归档和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工作。

( 十 ) 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和各部门、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

( 十一 ) 负责本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 十二 )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的政府法制工作。

( 十三 ) 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