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科学素质统计调查制度

一、调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相关部署,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提供数据结果,在“十四五”期间(2023—2025年)组织开展年度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工作,系统反映全国、32个省级行政单位、419个地市级单位以及计划单列市单位公民科学素质发展状况,系统监测全国及各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发展情况,为实现到2025年我国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超过15%的目标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调查范围涉及中国大陆(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419个地市级单位及计划单列市单位,调查对象为18-69周岁的公民。
 
三、调查内容
 
2023—2025年中国公民科学素质抽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公民的科学素质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其中,公民科学素质状况部分是公民科学素质的核心指标,用于测度公民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情况。
 
影响因素部分包括:公民背景情况、获取科技信息的方式、参与科普活动情况和对科技发展的态度等。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取线下抽样入户访问和线上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中国科协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普研究所组织开展。按照调查质量控制规范和抽样设计方案完成全国297740份调查样本,具体过程包括抽样方案设计、入户面访、线上调查、调查质量控制、调查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等。报送方式为通过互联网即时、直接报送,数据报送至中国科普研究所。
 
六、统计资料公布的时间、渠道
 
本次调查形成调查数据报告和调查研究报告,其中调查数据报告为内部资料,调查研究报告为公开出版发行资料。调查结束后,我国公民科学素质调查结果将提交国家统计局,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