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一、为了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的需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并尽量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统计的内容包括城镇建设项目投资、农村非农户建设项目投资。
2010年年报城镇和农村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2011年定期报表城镇和农村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范围为: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
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原来的城镇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其他投资项目、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项目、集体和私营个体等投资项目,以及农村非农户投资项目。
四、本报表制度的填报单位
2010年年报的基层填报单位为总投资5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2011年定报的基层填报单位为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一个建设项目填写一张基层表。
为了减轻基层统计填报的工作量,项目多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将国民经济行业相同的建设项目合并为一张基层表上报;教育、电信、林业等部门可以将投资按国民经济行业或以县为单位合并为一张基层表上报。
合并上报的基层表,建设性质按项目中投资比重最高的建设性质填写;建设阶段填“本年正式施工”;开工时间填其中项目最早的开工时间。
新开工项目不能合并到以前年度开工的项目中,只能单独填写基层表(500万元以上项目)或与其他新开工项目(500万元以下项目)合并上报。
五、本报表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制度、季报制度、月报制度。各项报表的报送时间、受表机关及报送方式按规定执行。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六、报送要求
各省辖市统计局汇总辖区内除跨省辖市以外的全部建设项目的年报资料,统一于2010年1月7日12时前通过投资数据采集系统向省统计局报送年报基层数据和综合数据检查表。季报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信息情况综合表于季后3日12时前向省统计局报送。月报基层表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和传输要求于月后3日12时前向省统计局报送,其中新开工项目还要于当月26日前报送500万元及以上新开工投资项目申请入库一览表和月报亿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省直属有关部门(委、厅、局、办、公司)按本制度规定的表式和报送时间向省统计局报送年报和月报。
七、本报表制度实行全省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各级统计部门和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八、各表金额指标一律不取小数。九、本报表制度由河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