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务信息第40期


统筹调解资源   依法履职尽责

县司法局全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通过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常态化开展矛盾排查、实行“两庭一所”工作机制等举措,妥善化解纠纷,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纠纷1994件,调解成功率98%,协议金额达173.5万元;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一批先进调解个人及组织。

  一、强化组织建设,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水平。

  建成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个、乡镇调委会14个、村调委会39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200余人;定期组织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对全县调解员分批次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培训,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得到有效提升;年投入人民调解工作各项经费累计达74万余元,每年开展人民调解员表彰奖励,足额保障县乡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固定补贴经费、办案补贴经费,有力提升调解员职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

  二、常态化排查化解,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乡镇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对于排查出的一般矛盾纠纷,如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案情简单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对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有可能激化或引起“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信访案件的矛盾纠纷,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上报,并认真研判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62起。

  三、“两所一庭”联合调处,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率先在全市探索建立“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充分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和人民法庭调解资源,通过建立“组织领导、信息推送、属责调处、重点联调、司法确认、引导分流”六项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两所一庭”试点机制开展以来,各级调解组织联合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200余起,人民法庭案件庭前化解率提高35%,派出所接警量减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