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2008年第三期


县长刘国勤视察我县植树造林情况 2月13日,农历大年初七,新年上班第一天,县长刘国勤、副县长王耀生在县林业园艺局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文峰、姜店、九街、孟寨等乡镇,实地察看了我县林业生产情况。对于前段的工作,刘国勤指出:各乡镇、林业部门在全县植树造林工作会议召开后,积极行动,扎实安排,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林业部门,在会议之前就超前谋划,认真做好了林苗引进、项目规划、目标设置以及技术指导等,为全县林业生产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近期,省、市植树造林现场会将在我县召开,各乡镇、林业部门一定要抓紧有限工作时间,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省、市植树造林现场会在我县圆满召开。关于下步的工作,刘国勤要求: 一、严格标准,加快进度。在农田林网建设方面,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全国绿化模范县建设要求,确保一路4行树,一路一沟6行树,一路两沟8行树。对于多行栽植的,可以采取行与行之间交错种植的方法,避免互相遮光。在通道绿化方面,漯平高速、章太路、撤退路、舞戴路要严格按照两侧各50米的标准造林,尤其是高速公路沿线的孟寨、姜店、九街3个乡镇,一定要高质量完成高速公路通道绿化。在林业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方面,各乡镇要按照绿化覆盖率35%以上、林木覆盖率50%以上、农田林网控制率95%以上、林业用地50%以上、围村林带宽30—50米等标准,高标准建设生态村2个以上,确保圆满完成林业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以上各项任务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下发的文件要求,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完善机制,明晰产权。坚持林木产权明晰化,是我们做好植树造林工作的关键所在。一要完善融资渠道。要鼓励社会投资造林绿化,努力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业主自筹、金融支持、多元投入”的林业融资机制。要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资植树造林。二要明晰林木产权。坚决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切实维护林地林权。对权属明确尚未核发权属证明的,林业部门要及时办理林权证;对权属不清的,要坚持林地用途和林貌不变原则,确权发证,依靠法律武器切实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三要稳定林地使用权。承包造林的,要签订书面合同,期限不应低于10年。到期后,同等条件下,原承包人优先承包,继续进行造林绿化。四要鼓励林地使用权的合法流转。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可以作为合资、合作的条件和资本。五要严禁侵占、挪用林地,私自改变林地用途。新建项目征占用地一般应避开通道绿化林带;确需征用的,必须逐级审批,严格履行相应手续。林业、国土等部门要及时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依法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科学栽种,强化管护。各乡镇一定要树立“没有质量,数量为零”的工作理念,继续在把好造林植苗关和完善管护措施上下大功夫。各乡镇要组织做好苗木订购工作,尽量使用本地苗木或就近用苗。林业部门要加大对苗木的检疫力度,杜绝劣质苗木用于造林。同时,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技术要领和注意事项的讲解与宣传,使群众做到科学栽植,确保成活率。要把苗木管护作为当前及今后的紧要任务,在组织林农做好管护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爱林护林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出“全民关心林业生产,全民参与林业生产”的浓厚氛围,将人为破坏降低到最小限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护林防火体系,防止焚毁林木现象发生。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认真组织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盗林、毁林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造林成果。 四、强化督导,严格奖惩。下步,政府办、林业局要抽出专人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植树造林工作推进情况每两天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分类排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针对性进行整改提高,进而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对于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乡镇,县里将按照奖励办法予以重奖并通报表扬;对于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乡镇,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