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第五十期
刘国勤在督察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时要求各乡镇 严防死守 严督实查 严惩不贷 时值三秋大忙,秋作物丰产丰收,但由于秸秆清运不及时,禁烧工作尤为重要。9月20日下午15时到20时,代县长刘国勤带领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小组有关领导、成员单位负责人,对全县14个乡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现场督察。刘国勤一行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查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情况,当发现个别乡镇存在焚烧秸秆现象时,刘国勤认真查看焚烧情况,责成有关乡镇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彻底清除烟火。并要求县公安部门对焚烧秸秆者进行严厉处罚,决不手软。针对当前全县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刘国勤强调: 一要严防死守。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明确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班子成员包区、机关干部包村、包地段,把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细化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农户。要组织人员昼夜巡回田间地头,严防死守,强化监控,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提高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广大农户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田,严禁私自焚烧秸秆。 二要严督实查。县四个督导组要协同农林、林业、公安、农机、环保等部门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督导工作。在督导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严明工作纪律,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的形式,每天巡回分包乡镇,深入田间地头,严格督查各乡镇秸秆禁烧情况。对发现有焚烧秸秆现象的,要督促各乡镇及时处理,做到不留隐患。 三、严惩不贷。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焚烧秸秆面积超过5%的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一切评先资格。县公安部门要加强警力,密切配合乡镇政府,坚持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行为。任何人不得私自乱堆乱放秸秆。凡焚烧秸秆或有焚烧痕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刘国勤要求各乡镇及涉农部门要把秸秆还田作为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抓,搞好宣传推广,强化技术服务,让大多数农民真正了解这项技术、熟悉这项技术、掌握这项技术、运用这项技术,努力扩大机械化作业面积,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同时,大力推广秸秆氨化、过腹还田、高温沤肥、秸秆制沼、生产食用菌等投资少、见效快、群众易接受的综合利用技术,从源头上遏制焚烧秸秆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