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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信息2010年第53期
辛安镇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全县领先 近年来,辛安镇按照“规划先行、机制拉动、产权明晰,栽管并重”的原则,以林木私有化为方向,以产业富民为目标,不断加大林业生产力度,强力实施林木产权制度改革,植树造林工作走在了全县前列。目前,全镇2万亩林地已全部确权发证,共为2516户林农发放了林权证。全镇造林总量达280万株,活立木蓄积12.2万立方米,路、沟、河、渠绿化率达99.5%,林木覆盖率达25.6%,多次赢得省、市林权制度改革现场会到该镇参观。近日,该镇又代表舞阳县迎接了国家林业局的调研。主要做法: 一、坚持决策民主化 一是充分尊重群众对林改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按照规定程序大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切实营造浓厚氛围。二是成立了镇、村林改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严格把握好两个2/3(人数达2/3方可开会、2/3同意才能通过)的要求,对林地权属在全村进行公示,确保林改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有序推进。三是坚持试点先行。在刘庄、庙后、杨楼三个基础好的村率先开展试点,组织人员深入到村组、农户听取群众的意见,研究解决林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邀请市、县林业部门负责同志到村现场进行指导,镇所有包村干部都分配到三个村边工作边学习,全程参与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林改方案的制定,林地调查摸底和公示发证等工作。四是在试点取得工作经验后,组织召开林改动员会,在各行政村全面铺开,目前我镇27个行政村林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二、坚持机制多样化 把造林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作为林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明晰所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充分尊重现实,搞好调查摸底,抓好确权勘界,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林改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是放活经营权。对于林农的生产经营,政府不再干涉,林农想种什么种什么,愿什么时间种就什么时间种,林农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三是落实处置权。通过林改,林农可以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抵押等多种形式实行依法流转。四是保障收益权。在整个林改过程中,充分依照林农与群众互惠互利、利益共享的原则,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如拍卖路、沟、渠的款项,或由群众平均分配,或由村集体用于公益事业投入,确保群众受益。林木产权的明晰,实现了造林绿化的联心、联利、联责、贴心经营,极大地调动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改工作的快速推进。 三、坚持林业产业化 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伊始,该镇就着力把林业作为一大产业来培育,突出示范引领,积极组织土地、林权合理流转,镇村两级从土地流转、资金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帮扶,催生林业规模经营户,不断提高规模化经营程度。通过土地、路段的流转,刘庄村村民张新兴,种植速生丰产林40多万株,并成立了专门的林木管护和技术管理队伍,所植林木长势喜人,造林效益逐步显现。同时,大力推行立体种养,实现林业生产的多元化经营,最大程度地挖掘林地综合效益。在树木小、光照足的林地,重点推行林菜、林果等模式,带动发展蔬菜、小杂果等高效经济作物;在树冠较大的林地,重点推行林间养殖,走以林养牧、以牧促林的发展路子。目前,全镇共发展林间种养近0.8万亩,实现年增收近千万元。同时,通过林权制度改革,由规模经营户投入资金进行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共修建过路桥涵40余座,整修道路2万多米,节约农田基本建设资金近千万元。 四、坚持服务配套化 矛盾纠纷调处是林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着林改的进程。该镇在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的同时,分别成立了由镇长、村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镇、村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调处”的原则,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做到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镇。对涉及群众较多的林权纠纷,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分析原因,本着“尊重历史、立足现实、依法依规”的指导思想,做到出现一起,解决一起。同时,镇政府还设立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随接、随处、随反馈。全镇共发生林权纠纷22起,涉及林地面积4752亩,已全部得到了妥善调处,并解决了部分遗留问题,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辛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