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2011年第41期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县主要数据通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普查后确定的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普查时点常住人口为53844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49897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9477人,增长7.91%。 二、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74466人,占50.97%;女性人口为263981人,占49.0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男性人口254517人,女性人口244453人)时的104.12下降为103.97。 三、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5475人,占17.73%;15-64岁人口为381360人,占70.83%;65岁及以上人口为61612人,占11.4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2000年为116264人)的比重下降5.57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2000年为328566人)的比重上升4.9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2000年为54140人)的比重上升0.59个百分点。 四、受教育程度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325人,比2000年的6440人增长1388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7903人,比2000年的46617人增长4128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6515人,比2000年的231077人增长3543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5812人,比2000年的136498人减少40686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291人上升为377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343人上升为1632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6311人上升为4949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27356人下降为17794人。 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间,全县出生人口为5639人,出生率为10.49‰;死亡人口为2779人,死亡率为5.17‰;自增率为5.32‰。 注 释: (1)本通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省辖市、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