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节水移动喷灌设备补贴的公告
全县规模化种植经营主体:
为大力推广先进的灌溉技术及灌溉机械,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采购了一批移动喷灌设备,用于选择扶持我县部分规模化种植主体,支持我县农业生产。现将有关申报程序通知如下,请各规模化种植经营主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
一、目标任务
以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大对我县农业的支持力度,强化节水增粮增效技术示范区建设,集中连片示范推广节水新技术、新机械,带动节水增粮增效技术推广,提高抗旱减灾能力,保障我县粮食生产安全。
二、申报条件及程序
县域内流转耕地1000亩以上的规模化种植经营主体(从事规模化种植2年以上),经营主体耕地所在区域具备相应的水利及水文条件,干旱时能够保证用水需求,有工商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记录且经营主体取得一定成效,按照“公开、评审、筛选、公示”程序,由符合申报流转条件的规模化种植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组织专业人员审查,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耕地位于泥河洼16万亩示范方的农业经营主体。
三、报名时提供资料
1、种植经营主体的书面申请表一式三份;
2、种植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3、种植经营主体100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耕地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签字、村委会盖章的土地流转证明一份。(合同剩余期限自2022年10月起不少于5年);
4、其他相关材料(如所获荣誉证书、“三品一标”认证、媒体报道、发明专利、科技成果等佐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有意申请补贴的规模化种植经营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 11月15日前),按照公告要求向舞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农技总站对企业资料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补助申请资格,并纳入农技总站系统的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准享受本系统农业项目,已发放的设备,农技总站将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为数量有限,按照报名顺序评审择优发放,发完为止。
咨询联系人:路向东 13069571573
舞阳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