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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救助

舞阳县红十字会关于开展“红十字人道救助计划”公益项目困难群体大病救助申报的通知

来源: 舞阳县红十字会    信息时间:2023-11-06     阅读次数:

各爱心单位、大病困难群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善款的人道救助作用,持续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根据河南省红十字基金会《关于修订“红十字人道救助计划”项目的通知》(豫红基〔2022〕7号)文件精神,现继续开展困难群体大病救助申报工作。

  一、救助对象

  因患大病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体。

  二、项目预算及救助标准

  本公益项目资金为5.8公益日互联网筹资款,预算金额8万元,用完即止。

  (一)救助标准

  1、自费10000元(不含)至20000元(含)救助不高于2000元;

  2、自费20000元(不含)至30000元(含)救助不高于3000元;

  3、自费30000元(不含)以上的救助不高于5000元。

  (二)本项目结束运行后如有剩余资金,将按照河南省红十字基金会“红十字人道救助计划”公益项目的要求执行。

  三、实施时间

  1、资料上报审核时间:2023年11月6日—11月30日。

  2、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

  3、拨款时间:2023年12月18日—12月29日。

  四、其它事项

  1、所救助困难群体需为近两年内未接受过红十字系统资金救助人员,且本人自费部分票据未接受其它组织及个人救助或保险机构赔付。

  2、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仅用于资料审核并不代表即可获得救助,申请资料一经递交不予退回。申请资料一式两份。

  3、申请人应据实提供资料,如出现虚假、伪造或隐瞒等情况,将拒绝对其救助,已经获得的救助将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远彩月 0395-5620229,5620225

  办公地址:舞阳县舞泉镇北京路县红十字会办公区

  附件:“红十字人道救助计划”救助申请表.doc
 

  舞阳县红十字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