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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20-07-03     阅读次数:

  舞政办〔2020〕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漯政办〔2020〕31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县的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到各责任单位,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责任单位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抓紧制定工作台账,明确任务、量化时限、压实责任,强力推进实施。各配合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协调配合各牵头责任单位落实各自工作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要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具体工作落实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电子档同时发至县政府督查室邮箱:wuyangducha@163.com。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1.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完成省定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2.聚焦“三散”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治理、城乡扬尘治理、工业企业绿色升级等重点战役,做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工作,统筹抓好“双替代”改造、集中供暖、可燃物禁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等重点任务,着力消减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3.围绕饮用水水源安全、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和黑臭水体消除,深化河长制机制落实,加快污水处理重点工程建设,巩固水污染防治成效,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水利局、县城投中心,各乡镇政府

  4.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成效,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牵头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农技总站,各乡镇政府

  5.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强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投融资平台改革等领域的风险防范,严格规范地方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持续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人行、县信用联社,各乡镇政府

  6.完善政府债务监控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继续有序化解债务存量。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加强困难企业纾困帮扶,增强受疫情影响相对严重行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灵活性,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引导企业在可承受范围内合理借贷。

  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人行,各乡镇政府

  8.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不间断地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9.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10.聚焦产业转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着力实施省、市定重大项目建设,圆满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

  11.着力抓好盐文化小镇等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文峰乡政府

  12.密切关注和对接国家、省应对疫情影响的一系列扩投资政策,做好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重点抓好专项债券储备项目的申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里盘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13.顺应消费升级趋势,从供需两端发力,支持社会资本增加高品质健康、养老、育幼、体育、文化、旅游服务供给,积极培育信息、时尚、体验、定制、智能、夜间经济等新兴消费热点,推动我县盐化工等优势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扩大电商、快递农村覆盖面,促进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费提档升级。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委、县邮政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14.根据疫情形势,及时精准制定和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培育无人零售、无接触配送、标准化生鲜套餐等新模式。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15.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规范新生业态、模式的管理和服务,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16.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立足我县产业优势,拓展新兴市场。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17.着力加大新兴产业培育力度。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布局和转移,瞄准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新方向,加快培育医疗设备、智能装备、人工智能、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医疗设备产业转型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18.着力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落实“三提两改”重点任务,支持产业集聚区持续开展制造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推动土地整合和低效资产盘活。加快实施市场化开发运营,支持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创新。

  牵头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

  19.实施13个市重点服务业项目,完成年度投资21.6亿元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20.培育壮大研发设计、工程设计、信息咨询、法律服务、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产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金融工作局,各乡镇政府

  21.深入实施服务业“两区”、专业园区提质升级行动,抓好已建成项目的招商运营。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22.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设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城市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综合视频监控体系全覆盖。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政务信息中心、县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

  23.创建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规范引导特色小城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发展。坚持以城促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突出城市提品质、产业强支撑两项任务,加快提升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依托产业集聚区、特色商业区,培育各具特色的县域支柱产业。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24.改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全面深化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继续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和企业破产案件涉及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化解等后续工作,推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工作局、县法院,各乡镇政府

  25.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政府

  26.对接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深化郑州航空港战略合作。加强与郑州国际陆港公司及郑州“中大门”的合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27.全力支持漯河海关发展,强化跨境电商示范园等平台联动发展,打造高能级开放平台。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28.深化与商业银行战略合作,探索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机制,支持创新企业项目引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人行

  29.紧盯群众和企业实际需求,以更高的标准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发展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30.精准帮扶、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治理违规涉企收费,让企业“轻装”前行。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31.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经济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风险共担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32.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各项政策,破除招投标等各类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33.对标国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聚焦去年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和企业关切的办事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问题整改,进一步压缩建筑许可办理、缴纳税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事项办理程序和时间,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公室、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34.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把评价权力交给服务对象,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提升、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为评价依据,实行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评先树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三挂钩”。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35.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按病种收付费等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36.新建社会足球场地设施6块。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政府

  37.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38.做好基本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局,各乡镇政府

  39.健全完善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从产能保障、调度机制、储备体系各个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乡镇政府

  40.加强统计工作,搞好第七次人口普查。

  牵头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41.高质量编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4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43.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切实加强审计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4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做到守信践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互动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45.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推进“一窗受理”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各单位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实现市县乡村、线上线下服务全覆盖。规范运营中介服务超市,提升中介服务规范化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46.深入推进“容缺受理”“区域评价”“多评合一”、政府投资项目联审制试点。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47.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48.坚持崇尚实干、力戒空谈,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把各项安排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弘扬斗争精神,提升执政能力,主动担当作为,着力提升周例会效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使政府工作更好反映群众意愿和企业呼声。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49.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绣花功夫”落实落细每一项民生工程、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千方百计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安心、更省心、更舒心。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50.健全正向激励、容错纠错、澄清关怀三项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5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决惩治各类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52.持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这一事关舞阳产业安危和民生保障的底线。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食品产业标准化体系,落实政府质量激励机制,全力配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53.引导企业大力开展跨境电商。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各乡镇政府

  54.着力引进生产型外贸企业尤其是加工贸易企业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5.大力实施出口品牌战略,支持更多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开展产品质量认证、注册境外商标。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56.加强与沿海地区的产业对接、市场对接,畅通我县优质农产品和深加工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大市场的渠道。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粮食局,各乡镇政府

  57.以“三链同构”促三次产业融合,打造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坚持集群发展、着力延伸产业链,重点抓好“六个打通”,推进食品产业与装备制造、造纸、医药、盐化工、物流、饲料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瞄准行业龙头企业开展招商、抓好企业引进培育、强化项目支撑、全面延链补链。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58.大力开展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食品企业围绕“健康”主题,大力开发绿色健康食品。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59.依托专业园区大力引进一批龙头企业、特色企业入驻,培育细分领域的完善产业生态,努力使专业园区成为市、县工业发展的新亮点和增长点。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60.盐化工产业园要在推动金大地总投资73.2亿元的三期项目达产达效的同时,进一步围绕产业链填平补齐和优势放大,启动总投资68亿元的60万吨食品级、医用级、注射级小苏打等四期项目建设。鼓励引导中盐舞阳盐化在巩固扩大食用盐的同时,进一步向医用级拓展,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永银、维立特、威森、美迪康等产业链项目进一步扩能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61.壮大电商产业规模,尽快实现农村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全覆盖。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邮政局,各乡镇政府

  62.大力支持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政府

  63.坚持“外引内培”并重,持续推进“小升规”培育工程,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7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各乡镇政府

  64.抓好“十百千”亿级企业及产业集群培育工程,深入实施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分行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各乡镇政府

  65.推动细分领域优势企业做精做优,着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产品,打造“单项冠军”和“行业小巨人”企业。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政府

  66.对金大地等重点倍增工程企业,要逐企落实年度项目建设、“三大改造”、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目标,调度各类要素予以重点保障,通过周例会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有关乡镇政府

  67.落实企业“三大改造”财政奖补政策,推动企业实施年度“三大改造”项目,完成年度工业投资目标。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68.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化改造,争创省级绿色园区。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69.开展工业互联网集成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加快5G在重点企业、车间、专业园区推广,打造5G产业发展应用示范点,着力配合推动“漯河制造”向“漯河智造”转型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70.以提升招商质量为主线,聚焦主导产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积极对接科研院所、咨询机构、行业协会、领军人才等高端资源,突出“一把手”招商、产业链招商、驻地招商、专业园区招商、展会招商、“豫商回归”工程等抓手,健全招商项目预审、重大项目推进、招商引资讲评、招商人才保障机制,力争全年新签约超10亿元重大项目3个。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

  71.加强招商项目落地的后续服务和协调、督导工作,完善项目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着力提高项目的亩均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

  72.推动进出口企业利用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报检,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73.配合办好第十八届食博会。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4.推动全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剩余无争议账款全部清欠。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各乡镇政府

  75.精准落实中央、省支持企业复工达产的各项惠企政策和《漯河市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增长30条措施》,助力企业稳定达产、质效提升。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76.进一步明确监管的事项、责任、流程、措施和标准,依照清单强化监管。注重监管有效性,及时跟踪关注市场主体注册、运营和注销情况,把监管工作做得更深入更细致。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7.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深化综合监管执法改革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防止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多头重复检查等现象。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各乡镇政府

  78.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

  79.彻底排查整治公共卫生环境,坚决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80.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提高服务企业开办效率。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81.探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经营许可证“多证合一”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82.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科学、专业、精准要求,动态完善防控策略和精准举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做好出院患者随访和复查工作,抓好无症状感染者精准防控,把疫情防控网扎得更密更牢,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83.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升价值链,重点抓好研发平台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协作,加快建设食品产业研发创新基地、产学研融合示范区和人才集聚地。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84.提升城市创建质量,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爱卫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卫健委等有关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

  85.大力引导和支持返乡创业,促进人才回归、技术回乡、资本回流。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各乡镇政府

  86.深化医药、卫生等各领域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各乡镇政府

  87.深化教育等各领域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88.实施规上食品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工程,配合完善漯河市食品产业公共研发平台、漯河市休闲食品协同创新中心和河南省休闲食品工程技术中心等公共创新平台功能。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政府

  89.大力引进高水平科研院所,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政府

  90.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小升高”培育行动,着力培育、新增一批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全年新培育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各2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91.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有效的留人政策,着力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才办、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

  92.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健全科技创新会商制度,继续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新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93.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强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成果转化等综合效应,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各乡镇政府

  94.坚持就业优先,落实落细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各项政策,让企业得到更多实惠,稳定就业岗位。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各乡镇政府

  95.加大再就业帮扶力度,及时将受疫情影响的人员纳入援助范围,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96.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下岗转岗职工等就业创业。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政府

  97.优化就业服务环境,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98.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类学校的防控措施精准落实,确保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有序。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各乡镇政府

  99.持续推进中小学校项目建设,确保在建项目如期完工,全力化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

  100.开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创建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01.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完善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大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加强重点医疗学科、全科医生队伍培养、分级诊疗制度、协同机制等公共卫生软硬件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02.完善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各乡镇政府

  103.加快脑卒中防治中心、呼吸与危重症中心、肿瘤治疗中心建设,加大标准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力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04.积极配合培育体育市场,创建体育品牌。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05.加大民生托底保障力度,兜住基本生活底线,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失业金等各种保险金。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106.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07.积极稳妥推进问题楼盘和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

  108.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109.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110.深化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11.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做好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12.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创新,完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政府

  113.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妥善调处各类社会矛盾。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各乡镇政府

  114.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牵头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15.支持驻舞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等工作,深度推进军民融合,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牵头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武装部、县发改委、县人防办,各乡镇政府

  11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抓好《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的贯彻实施。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117.清理修改与改革政策相抵触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各乡镇政府

  118.配合加快推进沙澧河二期综合整治、幸福渠城区段生态水系工程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各有关乡镇政府

  119.完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20.整体谋划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入推进“四城同建”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编制十五分钟生活圈等专项规划和重要区域、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工作,强化空间形态管控,塑造特色城市风貌。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121.强化规划刚性,加强批后监管巡查,着力纠小治早,严防出现新的违法建设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122.实施道路畅通、生态水系、游园建设、生态环保等八大类58个百城提质项目,完成投资29亿元。

  牵头责任单位:县百城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123.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启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有关乡镇政府

  124.积极配合创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乡镇政府

  125.积极配合推进许信高速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莲花镇政府、九街镇政府

  126.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加快停车场、停车站点等交通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127.持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加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的垃圾死角治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128.积极开展城市垃圾分类,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启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政府

  129.集中整治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大力推进餐饮油烟、“门前三包”等综合治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30.坚持规划引领,加快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编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131.实现农村危房改造全覆盖并动态清零。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32.健全完善土地收储机制,完成全年收储土地、新增土地占补平衡、新增城乡增减挂钩、报批土地目标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133.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市定棚改安置房建设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城投中心,各有关乡镇政府

  134.一鼓作气、乘势而上,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各乡镇政府

  135.以产业、就业脱贫为主导,实现产业扶贫和增收措施全覆盖。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136.抓实政策兜底保障和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金融扶贫、社会扶贫、消费扶贫等工作,确保各项精准帮扶措施落地见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137.加强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康养中心,破解因病、因残致贫难题。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138.健全防范返贫致贫机制,及时做好返贫人员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39.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确保贫困群众和全县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140.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

  牵头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41.坚持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供应链,重点围绕“四优四化”和订单化种养,支持小麦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着力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优质农产品供应体系。

  牵头责任单位:县粮食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142.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新建高标准农田3.1万亩,粮食总产达到50.4万吨。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43.加快推进“四优四化”,进一步扩大优质小麦、大豆、花生等种植规模。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44.开展品牌培育行动,力争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6个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局,各乡镇政府

  14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力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畜牧局,各乡镇政府

  146.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创建市级园区2个以上、省级园区1个。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47.加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力度,力争发展到3个,“五级订单化”的小麦产业化联合体力争达到1家。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供销社,各乡镇政府

  148.全面推进森林漯河(舞阳)建设,全县完成造林0.6万亩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技总站)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149.坚持恢复生产和防控疫病两手抓,推动生猪产能尽快恢复。加快推进双汇肉鸡养殖全产业链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150.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等重点工作,着力建设美丽乡村。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畜牧局,各乡镇政府

  151.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安全饮水、电网升级改造、乡村物流、网络通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通村入组工程17公里,创建“美丽农村路”10公里。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

  15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力争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达到60%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153.全面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业经营方式、农业综合水价、供销合作社改革,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供销社,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