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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舞阳县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暨企业家精神奖、工匠精神奖获奖个人的决定

来源:    信息时间:2022-02-21     阅读次数:

  舞政〔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持续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引导和激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全面提升质量和效益,提升我县质量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舞阳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舞阳县企业家精神奖管理办法》《舞阳县工匠精神奖管理办法》规定,在企业自愿申报,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环节,县政府决定授予河南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漯河市冬有食品有限公司、舞阳县行政服务中心“2021年度舞阳县县长质量奖”荣誉称号;授予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耀州、舞阳县舞莲面粉有限公司杨帅、漯河市冬有食品有限公司王梦琪“2021年度舞阳县企业家精神奖”荣誉称号;授予河南永银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徐延培、贾湖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永亮、舞阳县新力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张丽“2021年度舞阳县工匠精神奖”荣誉称号。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强化质量意识,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好标杆引领作用,争取再创佳绩。全县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自觉弘扬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以质取胜、追求卓越绩效,不断增强竞争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2年2月10日

相关链接:《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1年度舞阳县县长质量奖获奖单位暨企业家精神奖、工匠精神奖获奖个人的决定》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