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政府<?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关于建立审计结果运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舞政〔201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审计结果运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研究有关审计情况的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集中研究,建立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的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机制,督促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召集,或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委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召集,成员单位由县审计局、县发改工信委、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组成。根据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人参加。
三、有关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二)每次重要审计事项结束后,县审计局要及时向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三)联席会议上,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审计问题和建议,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各成员单位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严格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处理意见。
(四)县政府督查室要对联席会议议定的意见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有效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