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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科    信息时间:2015-11-02     阅读次数:


舞政办〔2015〕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0月30日        

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推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按照国家《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和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以“绿色殡葬”为主导,综合运用教育、宣传、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通过加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有效推动产业集聚区建设顺利健康发展。

(一)规范产业集聚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合理利用、节约土地,综合产业集聚区内群众居住特点、人口密度等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规范区内死亡人员的乱埋、乱葬现象。

(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墓穴使用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单人墓穴不得超过1平方米,双人墓穴不得超过1.5平方米。

(三)合理规划墓穴葬区,搞好新老对接。公墓规划为骨灰堂、骨灰安葬区和迁葬区,分别用于产业集聚区内以及产业聚集区配套区域和城镇规划区内重点项目占地行政村(含原产业集聚区内搬迁村庄)死亡村民的骨灰存放、骨灰安葬和迁葬,方案规定范围以外行政村死亡人员和坟墓迁移一律不予接收。

(四)切实加强管理,合理满足丧葬者的消费需求。生态公益性公墓由县民政局负责管理,结合舞阳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做到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制定公墓发展规划。公墓规划建设应与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发展相吻合,在用地规模上,按人口死亡率6和20年一个周期筹划用地总量,合理布局,分期分批实施。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快公墓建设。按照“绿色、环保、生态”的标准,加快推进公墓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等相关工作。并扎实搞好公益性公墓及区域内道路硬化、绿化、美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成立执法队伍,严格殡葬管理。成立殡葬改革执法大队,加大执法管理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依法依规杜绝产业集聚区内恢复坟头和重新埋葬等现象,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实施方法

(一)合理选址,科学规划。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地址选在县烈士陵园东南角,占地面积6亩,计划建设安置墓穴1500个,存放骨灰盒500个。

(二)明确责任,快速推进。一是县民政部门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尽快制定公墓建设的具体方案并报公墓建设领导小组审定。方案包括土地整理、墓穴规划、骨灰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详细规划、预算和具体施工设计图纸。二是县发改工信委协助县民政局做好公墓建设的立项以及协调办理公墓建设有关手续的审批工作。三是县发改、民政、财政、住建等部门共同负责,认真组织好公墓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四是县财政部门积极筹集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公墓建设的快速实施和有效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事关群众切实利益,事关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有效推进和健康发展,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全力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强化责任。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要以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为契机,加强辖区内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大力宣传、普及殡葬改革管理政策和法规,增加群众对此项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有效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县民政局负责人、涉及乡镇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负责人作为各级公墓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细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公墓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相互支持。有关乡镇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取得部门的支持,加快推动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对在工作中推诿塞责、推进不力者,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附 件

舞阳县产业集聚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监察局分管副局长

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舞泉镇分管副镇长

文峰乡分管副乡长

辛安镇分管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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