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政〔2015〕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漯政〔2015〕3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县情县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国、我省、我市、我县“三农”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全县范围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
普查的行业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县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县政府专门成立舞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村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普查经费、物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县农林、畜牧、水利、农机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在普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培训和组织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农业普查经费按国家的要求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所需的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购置经费,要提前准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县监察机关和县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工作,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我县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要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站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舞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15年11月30日
附 件
舞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耀生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翔煜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 组 长:魏春阳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益民 县统计局局长
胡荣国 县国调队队长
杜 飞 县发改工信委副主任
黄耀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孔令威 县农林局副局长
成 员:薛化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耀民 县教体局副局长
韩俊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
侯俊德 县司法局副局长
黄德宏 县人社局副局长
郑林山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范向阳 县水利局副局长
丁素霞 县畜牧局党组成员
任丹妍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陈永华 县卫计委副主任
赵向党 县工商局党组成员
姜朝阳 县统计局副局长
朱中亭 县林技总站副站长
魏自平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姜朝阳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