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政〔2014〕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气象在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中的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3〕63号)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漯政〔2013〕7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为宗旨,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构建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服务高效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努力实现气象工作政府化、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不断增强气象事业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总体目标。力争到2015年,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服务高效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可持续发展的气象事业支撑保障体系,基本实现观测自动化、预报预测精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气象保障标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和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基本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气象服务的需求,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综合气象探测系统建设。根据我县地理环境、区域小气候特征和河流分布状况,结合本地行政区划,统筹建设自动气象监测站网,重点加强中小河流域洪水重点防治区气象灾害监测,形成布局合理的区域自动气象监测网络,提高中小河流域洪水监测预警能力。增设农业气象自动化观测设备及移动、应急观测设施,强化粮食生产核心区气象保障能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自动化建设,建成全自动、多要素、高频次的气象灾害监测网,基本形成多灾种、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监测网格局。提高气象探测装备维护维修能力,实现自动气象站等气象探测设备计量标校和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推进气象预报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建成舞阳县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警服务系统、城市暴雨洪涝监测预警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将气象预警信息和气象服务信息纳入县、乡、村三级气象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加强县级应急移动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建立气象灾害移动应急调查系统,配备车载式移动气象站、应急调查车,以及农业气象移动观测、卫星遥感监测等专有设备,增强气象灾害现场监测和应急指挥能力。
(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加强对雾霾天气的实时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加强气候分析和气候环境监测,建立气候环境基础数据库。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影响的定量评估。积极参与县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开展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不断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和覆盖面。完善气象灾害影响评估系统,健全气象灾害数据库,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建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及其定量模型。
(四)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加强公众气象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实现气象服务向农村和基层延伸,满足公众对气象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实现公共气象服务产品的多样化。气象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达90%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建立气象公共服务数字化平台,改善服务手段,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大力拓展气象微博、微信、网站、LED气象信息显示屏和气象手机大喇叭等现代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公共信息传媒和手段,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及时、适用、完善的信息获取方式。提高气象对交通、电力、供水等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应对高影响天气的保障服务能力,努力满足各行各业对气象服务的个性需求。
(五)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建设。紧密围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集约各类有效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能力和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县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两个体系”建设。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在全县初步建立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县、乡、村三级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成覆盖面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三农”的能力,满足政府决策、防灾减灾、新农村建设、粮食安全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等对气象服务的需求。
(六)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和科技能力建设。认真实施“十二五”人工影响天气建设项目,围绕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防雹作业体系建设。坚持人影作业站点和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融合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人影作业标准化炮站建设。加大装备使用率和用弹量,科学组织人工增雨(雪)作业和消雹防雹作业。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科技水平和整体效益,稳步拓展服务领域,为抗旱防雹减灾、缓解水资源短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通过科学组织和高效管理,依靠高质量科研成果,为气象业务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七)健全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社会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结合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综合减灾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和村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气象协理员、村信息员、重点单位气象安全员的重要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八)促进气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强化气象行业管理,全面推进气象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气象行政执法体系,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和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职能。
(九)提高全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意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科技、文化、教育资源,依托各类文化场所、宣传专栏、气象台站等建设气象科普平台,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重点抓好面向全社会的预防、避险、减灾等方面知识的宣传普及,切实增强科普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形成全民动员、预防为主的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良好局面。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机制。发改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指导和督办,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财政部门要做好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筹措,保证建设资金足额到位;住建部门要做好气象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规划审批工作;国土部门要做好气象新建、扩建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用地按划拨方式及时供应;住建、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及时接收当地气象台站建设项目的报建和审批等工作;农林、林技、水利等部门要做好气象项目与农、林、水项目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气象现代化建设效益;通信部门要做好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的传播,建成电视、网站、短信、无线广播、气象微博等一体化发布平台;交通、电力等部门要协助气象部门开展好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提升公共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注重统筹规划,推进资源共享,共同搞好灾害监测预警、社会公共服务、经济生产保障、人才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协同发展,推动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和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提升。
(二)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气象现代化建设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建立稳定投入机制,为气象现代化建设创造有利条件。气象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相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制定相关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客观的气象现代化指标考评体系,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督查考核等方式,了解各乡镇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各乡镇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将定期对全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我县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