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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中国舞阳网    信息时间:2013-07-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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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舞政办〔2013〕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油库、炮库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等情况。

2.消防:各单位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道路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4.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行为情况。

5.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民爆器材:民爆器材生产工艺、生产流程、生产设备、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乡镇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做到全覆盖,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做到全覆盖。

(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的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全过程督导、督查。

(四)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并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负责人、联络员名单,于6月28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职,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将总结报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总结于10月10日之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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