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政办〔2014〕62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县林技总站制定的《漯舞路生态廊道绿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12月4日
漯舞路生态廊道绿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县林技总站 2014年12月4日)
为加快推进漯舞路生态廊道绿化建设工程,根据《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舞政〔2014〕44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完成漯舞路吴城段县界至辛安段漯舞铁路交叉口两侧绿化造林10公里,工程造林约900亩。
二、建设标准
(一)绿化宽度。漯舞路两侧各绿化30—50米。其外侧开挖宽1.2米、深1.2米的边沟,与农田隔离。
(二)绿化要求。每侧栽植树木10行以上,以常绿树种和落叶乔木树种搭配为主。
三、实施办法
(一)土地流转。生态廊道建设用地,由所辖乡镇负责土地流转。相关乡镇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土地流转期限一般不低于10年。对流转出来的土地,要集中整段发包给林业大户,并签订承包协议,承包者必须严格履行承包义务,保证按期完成绿化任务。
(二)定段规划。在漯舞路规划区域内空档宜林地段两侧各30—50米范围内,按照常绿树种和落叶乔木搭配种植原则,造林约900亩。
(三)大户经营。对规划区内道路两侧的生态廊道绿化,实施大户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便于承包大户种植,发包路段原则上长度不低于500米或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承包年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
(四)规范种植。承包大户对承包区域的造林绿化负全部责任,在树种选择、栽植模式等方面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规范化种植。
(五)政府奖补。按照《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舞政〔2014〕44号)有关规定予以奖补。
(六)乡镇管护。乡镇政府是漯舞路廊道建设管护的主体,要成立专门的护林队伍,把管护责任层层分解,并制作永久性公示牌,按受社会监督。沿线各乡镇要把管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名单上报县林业部门备案。
(七)林业部门监管。县林业部门对合同造林大户实施全过程监管,按时进行核实、检查、验收;县财政部门按林业部门提供的验收结果及时评审兑现奖补资金,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绿化任务的,取消当年政府奖补资金。
四、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土地流转。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障碍清除、土地整理、对外承包等任务,同时完成边沟开挖整修任务。
第二阶段:整地栽植。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全部植树造林任务。对所规划林木栽植地点按设计要求进行栽植,并进行涂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5年3月31日前,县林业部门逐地块进行检查验收。由县财政部门于2015年4月底前依据林业部门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并兑现奖补资金。之后每年5月底前由林业部门验收林木保存率,对保存率在90%以上且林相完好的,由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的验收结果于每年8月底以前进行评审并兑现奖补资金。
五、有关要求
漯舞路廊道绿化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沿线各乡镇要把该项工作列为今冬明春植树造林的重中之重,采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高质量绿化,确保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县林业部门和有关乡镇要探索建立督导机制、验收机制、奖惩机制、管护机制,确保绿化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