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政〔20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宋耀生县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具体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向县政府报告(报告以文件形式一式三份送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将对各责任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一、以招大引强为重点,狠抓项目建设,着力强化投资拉动
1.坚持全方位、宽领域对外开放,强化以商招商、基地招商、专业招商、委托招商等举措,发挥乡镇、部门、企业和招商基地的主体作用,动员各方力量,掀起大招商热潮。全年引进投资超亿元项目30个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2.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特色商业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专项招商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链条招商。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特商办、县农林局
3.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对接,引进一批发展前景好、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的大项目,带动关联项目集聚配套,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抢抓扶贫开发机遇,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在产业升级、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生态建设等领域,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为舞阳发展赢得更多支持。全年争取政策性资金14.5亿元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5.深化“项目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项目建设专项述职、观摩讲评、台帐推进等制度,分行业、分领域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等部门
6.抓好总投资190亿元的82个续建和拟建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92亿元以上,确保中农复合肥、威森生物医药、大地集团白酒酿造、PA66配线器材等项目建成投产,成杰太阳能光伏电站、联利氯化石蜡、金牧源饲料等项目加快推进,LNG生产、润丰源亚硫酸盐生产、远建三氯化铝生产等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
配合责任单位:项目招引单位
7.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深入开展专题研究,谋划和储备一批打基础、利长远、促转型、惠民生的重大项目。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8.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健全优化环境长效机制,以优良的环境提升招商引资竞争力。加强企业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影响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坚决打击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各类案件,为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
9.认真落实重点项目联席会议、联审联批和全程代办等制度,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县重点项目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集聚特色产业,着力推动工业优化升级
10.突出基础设施配套和主导产业培育,持续推进产业集聚区提升工程。到年底,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亿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以上,税收收入突破3亿元,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以上,努力争创全省二星级产业集聚区。
牵头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11.建成广发路西段、创业路南段、兴业路南段等6条道路。
牵头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责任单位:辛安镇政府
12.建成投用工业污水处理厂。
牵头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责任单位:县城投中心、县财政局
13.新建标准化厂房11万平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配合责任单位:文峰乡政府、侯集镇政府
14.新建公租房8万平方米。
牵头责任单位: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5.完成桥头赵、竹园杨、王城岗三个自然村的整体搬迁。
牵头责任单位:舞泉镇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房屋征收办
16.加快推进盐及化工、服装服饰、装备制造三大专业园区建设,完善发展规划,集聚关联项目,打造各具特色、产业配套的“区中园”。
牵头责任单位:盐及化工、服装服饰、装备制造产业培育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工信委、县商务局
17.围绕盐及化工双百亿产业集群培育,抓好以永银化工为龙头的氯碱系列、以金大地化工为龙头的纯碱系列、以中盐制盐为龙头的多品种盐系列三大产业链,大力招引延链补链强链型项目;依托威森生物医药公司,规划建设医药化工产业园区,推动盐及化工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力争全县盐及化工产业产能达到860万吨以上,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亿元以上。积极培育服装服饰和装备制造产业,抓好宏福制鞋三期、新和车业摩托车生产、庆峰机械等项目建设,逐步形成产业链条完整、集聚效应突出的特色产业集群。
牵头责任单位:盐及化工、服装服饰、装备制造产业培育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配合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工信委、县重点项目办、县商务局
18.扎实推进工业“1351工程”,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实施战略重组,加快技改上项,培育结构合理、支撑有力的骨干企业群体。纳入全市工业“1351工程”的31家企业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19.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建成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20.支持威森生物医药、中盐制盐、永银化工、富平春酒业等企业加强校企对接,扩大产学研合作成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县科技信息服务中心
21.全年新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三、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大基础投入,着力发展现代农业
22.高标准推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升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科技推广、产业支撑和服务保障体系,普及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农业示范区。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开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农技总站、县水利局、县农机局、县林技总站、相关乡镇政府
23.抓好晋开集团、中农集团现代农业项目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带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变。全县新建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3个以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80家以上、家庭农场50家以上,市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5家以上,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7万亩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4.深入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工程,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60万吨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技总站、各乡镇政府
25.围绕烟叶、蔬菜、林果、花卉、食用菌和畜牧养殖等产业,建设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全年培育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1个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林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烟办、县烟草公司、县林技总站、县畜牧局、各乡镇政府
26.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林下经济、休闲农业和观光农业。
牵头责任单位:县林技总站
配合责任单位:县农林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各乡镇政府
27.依托规模养殖场,推动农牧结合,构建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的农业发展模式。全年新建规模养殖场20个以上,建成生态养殖场10个以上,畜牧业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畜牧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28.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探索建立精准化扶贫机制,完成1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任务,确保9360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牵头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29.切实抓好龙泉水源工程建设,改善南部岗区水利设施条件。
牵头责任单位:县龙泉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处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30.统筹农业综合开发、粮食增产计划等涉农项目,实施澧河治理、灰河治理等水利工程,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开办、县发改工信委、县水利局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31.新增农村沼气用户600户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农技总站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32.新增饮水安全人口3万人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33.继续抓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牵头责任单位:县电业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以科学规划为引领,突出建管并重,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34.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控制性详规的报批工作,加快编制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规,扎实推进城市道路、绿化、排水、水系等专项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各层次规划有效衔接,尽快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特商办、县委农办、各乡镇政府
35.加大规划执法管理力度,依法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做到坚持规划不动摇、一张蓝图绘到底。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36.强力推动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完成人民路、南京路、解放路等道路整修工程,推进南大街、东大街、厦门路等道路整修改造,加强天然气、供排水、环卫保洁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李楼、中心街、牛市口等城中村改造,更好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区道路建设指挥部、县住建局
配合责任单位:舞泉镇政府、文峰乡政府、辛安镇政府
37.依托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区,完善路网框架,规划建设为民服务中心和市政广场、市政公园,积极启动商贸住宿、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蜀王春都社区和康城、康惠安置小区建设,尽快形成新的城市功能区。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投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局、舞泉镇政府、辛安镇政府
38.加大撤乡建镇工作力度,推进北舞渡历史文化名镇开发,支持莲花、吴城、孟寨等重点镇建设,大力发展乡镇经济,打造一批联结城乡、辐射周边的特色小镇。
牵头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工信委
39.以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强村为重点,科学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农民向社区集中居住。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40.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抓好舞北路改建、叶舞路舞阳段和皇上路西段大修工程,积极争取舞阳东部通道和西部通道建设项目,逐步形成“三横四纵”交通路网格局。加强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全年新修改造农村公路30公里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41.以“三城同创”活动为载体,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环境面貌实现较大改观。
牵头责任单位:县创建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城管办、县文明办、县住建局、县林技总站、县卫生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
42.高标准实施高速公路连接线、海南路、人民路、张家港路等道路的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着力打造景观示范路。
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43.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环境专项整治力度,积极推进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牵头责任单位:县城管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
44.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和乡村清洁工程,努力建设美丽乡村。
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农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五、以特色商业区建设为载体,繁荣第三产业,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45.按照特色商业区功能布局,突出连片综合开发,加快城市综合体和新型专业市场建设,引进知名商业品牌和连锁机构,努力打造服务业发展核心区。抓好银鸽纸产、申鑫纸业和中盐制盐、永银化工老厂区等“退二进三”项目规划招商,加快东润商贸综合体、盛世年华商务区、幸福时代广场、汇鼎天下城市综合体等服务业项目建设,提升特色商业区整体实力。到年底,特色商业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以上,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特商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46.规划建设仓储物流园区,加快邮政仓储物流、康城物流、众德宝汽贸城等项目建设,支持专业物流和配送网络建设,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仓储物流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7.抓好博海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家居五金小商品综合市场等项目建设,促进商贸业改造升级。
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文峰乡政府
配合责任单位:舞泉镇政府
48.整合文化旅游资源,加快舞阳农民画产业化发展步伐,启动建设贾湖遗址展馆,积极推进盐浴旅游综合开发,规划建设集历史文化、盐浴养生、观光农业为一体的特色旅游线路。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贾湖办、相关乡镇政府
49.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引导传统企业探索全网营销,支持商贸企业网上开店,加快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信息化改造和“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应用步伐。
牵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县政务信息中心、县工商局、各乡镇政府
50.积极培育社会养老、家政服务、信息咨询、融资租赁等服务业,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提高服务业发展质量。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县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六、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解瓶颈制约,着力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
51.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将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逐步建立透明的权力清单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编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52.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成4个粮库的改制任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粮食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社局
53.认真落实以户籍、土地、社保等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
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工信委
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5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教育、文化、流通等领域的改革。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教科体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县供销社、县商业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
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发改工信委
55.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6.推进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管护机制,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7.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健全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乡镇政府。
58.支持县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引导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主体健康发展,拓宽政银企合作平台,激发金融资本活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人行、县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
59.完善新瑞城投公司、金财公司等投融资平台运行和管理机制,吸纳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投融资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县城投中心、县财政局等部门
60.健全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和征收机制,加强土地综合整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人地挂钩政策,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牵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七、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统筹各项事业,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61.坚持以创业促进就业,建立健全鼓励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体制机制,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0万元以上,新增城镇就业800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服务项目一卡通。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3.完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社会救助和优抚等保障机制,继续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临时救助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人社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4.健全社会福利制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生局、县残联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
65.积极发展残疾人和慈善事业。
牵头责任单位:县残联、县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6.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40户。
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67.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新建乡镇公办幼儿园3所,改扩建中小学9所、校舍1.5万平方米,开工建设育才实验学校,逐步解决大班额、入园难问题;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推进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牵头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
配合责任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68.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成投用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县中医院门诊病房楼,开工建设村级标准化卫生室90个。
牵头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69.完善文化服务设施,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0.积极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活动,提高城乡居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1.健全国防动员体制机制,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武部、县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2.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牵头责任单位:县人口计生委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3.推动妇女、儿童、老龄等事业健康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妇联、县民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4.加大治污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净化中心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北舞渡污水处理厂,督促企业完善治污减排设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北舞渡镇政府
75.严格落实环保执法监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6.积极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和镇村绿化工程,新增城区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提升16万亩农田林网示范区建设水平,启动塘河流域13万亩农田林网示范区建设,创建省级人居环境达标村和绿化示范村90个以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林技总站、县住建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7.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
牵头责任单位:县信访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8.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
牵头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药监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79.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应急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安监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
80.深化平安舞阳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牵头责任单位:县综治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81.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82.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更加自觉的将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83.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广泛听取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公众参与度和人民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84.认真办好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积极推进网络问政,拓宽政民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
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务信息中心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85.加快高效行政服务机制建设,深化涉企涉民科室评议活动,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公共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86.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87.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县考绩办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88.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深入一线狠抓落实,现场办公解决问题,脚踏实地推进改革发展。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89.围绕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推进,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目标管理和督查问效机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督查促进落实,推动政府工作提速提效。
责任单位:县考绩办、县政府督查室
90.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把更多的财力用在改善民生上。
牵头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局
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各乡镇政府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