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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成立漯河舞阳“10·30”重大民房坍塌事故调查组
            2015年10月3015,漯河市舞阳县北舞渡镇发生一起民房坍塌事故,造成17人死亡,9人重伤,14人轻伤。事故发生后,经省政府批准,参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府漯河舞阳“10·30”重大民房坍塌事故调查组于113成立并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住建厅、总工会和漯河市政府参加,并邀请南阳市政府和省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组组长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长刘宛康担任。113日上午,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事故调查组组长刘宛康、副组长郝敬红、魏治功、王太鑫、王国清、杨会卿、李自民、周新鹤、孙兆贤和各工作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刘宛康同志介绍了事故和事故调查组有关情况,传达了省委书记郭康茂、省长谢伏瞻、省委副书记邓凯、副省长张维宁等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和住建部对事故的指导性意见。

3日下午,事故调查组召开工作分工会,漯河市安全监管、监察、公安、住建、工会、检察院等相关配合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事故调查组副组长、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郝敬红主持,传达了调查工作方案,明确了事故调查组的工作职责、各组分工和工作任务: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包括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的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组分综合组、技术组、管理追责组三个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