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关于舞阳县贾湖遗址
室外大屏显示系统及VR互动系统硬件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将舞阳县贾湖遗址室外大屏显示系统及VR互动系统硬件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二次招标。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舞阳县贾湖遗址室外大屏显示系统及VR互动系统硬件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舞采谈判采购-2016-32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采购全彩LED显示屏、VR展示设备及中控系统一套,要求能很好的满足VR展示内容的顺利运行和展示画面的精细呈现。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安装); 质保期:3 年 质量:合格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能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供应商具有河南省本地化服务机构,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相关合同1份。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02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加盖厂家公章原件))、本地化服务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协议)、所投LED显示屏产品相关合同1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材料。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
4.4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圆整,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4日15:00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04日15:00前
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舞阳县贾湖遗址阿岗寺遗址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孙 女 士
联系电话:0395-3303137
联系地址:舞阳县新西路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 女 士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联系地址: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监督部门:舞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7696661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