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舞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舞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对舞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舞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舞采公开【2016】- 26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为舞阳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共分为两个包:A包施工;B包监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 90 日历天 ;质量等级均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2其中A包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测绘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
3.3其中B包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2月 06日至2016年12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联通公司三楼)
4.3招标文件的购买:
A包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材料;
B包投标单位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证明材料。
4.4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4.5企业报名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对该公司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时间需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2份。
4.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28 日0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2 月 28日09:00时。
开标地点: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漯河市大学路与祁山路交叉口联通公司三楼)。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舞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5-7121981
联系地址:舞阳县人民路中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常先生
联系电话:0395-2985007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