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舞阳县人民检察院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舞采公开【2018】-09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采购内容:核心交换机1台、接入交换机8台、路由器4台、防火墙2台、光模块
16块、网管软件1套等(详见招标文件);
2. 货物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预算金额:96万元;
5.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年05月 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和《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四、评标信息:
1、开标日期:2018年06月13日上午8:30 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电商院内东楼一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刘扬 郑保才 孟德力 李光军 王义乐
五、中标信息:
成交供应商:深圳鹊晢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49520.00元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岭523栋6楼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舞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395-7150571
地 址:漯河市舞阳县宁波路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5-5575156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会展中心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511室
监督部门:舞阳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395-7696661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采购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为14242.8元。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的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