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舞阳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舞阳县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舞阳县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
二、项目编号:舞采公开【2018】-33
三、资金来源和政府采购最高限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设政府采购最高限价:
一标段:人民币柒拾玖万陆仟肆佰元整(¥796400.00);
二标段:人民币贰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267600.00);
三标段: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元整(¥236000.00)。
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普查工作结束,需保证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质量要求达到合格,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六、项目概况:
舞阳县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招标共3个标段,
采购内容:
一标段:舞阳县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技术报告及评估报告编制;
二标段:舞阳县污染源普查现场监测;
三标段:舞阳县污染源普查质量评估。(详见招标文件)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内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类似项目合同);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 资质要求:
6.1一标段:需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含)且具有两个以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资质类别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设计资质或环境检测认定资质中的一项(含)以上资质;
6.2二标段:具有环境检测认定资质;
6.3三标段:需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7.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8. 供应商需提供近五年内未被河南省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停业整顿的承诺;若被河南省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过通报批评或停业整顿的处罚,则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每个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三个标段同时报名,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八、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报名;
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8月20日至2018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电商院内东楼一楼)。
4.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6.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七、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须携带并查验原件,留存胶装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肆套)。
九、投标文件接收:
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 8:30整(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电商院内东楼一楼)。
十、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8:30整(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 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电商院内东楼一楼)
十一、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和《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2018年08月20日 至2018年08月24日。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95-7121061
地 址:舞阳县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95-5575156
地 址:漯河市郾城区会展中心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530室
监督单位:舞阳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5-7696661
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公司 (公司名称) 在此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本人愿为此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欺骗、隐瞒、谎报等行为,本人及参与供应商员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并接受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特此声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